2014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试验,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成效明显。然而,随着“三变”改革试点不断发展,一些对改革认识不到位、受现有法律法规制约、政策配套跟进滞后等深层次难点和问题也逐步凸现,一定程度掣肘了这项改革推进步伐。如何解决因政策配套跟进滞后等带来的难题,在今年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民建贵州省委建议:
改革创新 统筹推进农村“三变”
□本报记者 蒋兴华
现状:法规制约和政策配套跟进滞后
记者了解到,2014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到福建考察调研时提出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三个全面”。当年的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则将“三个全面”上升到了“四个全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什么是“三变”,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去年下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改革创新,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为做好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民建省委认为,2014年以来,我省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中共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试验,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成效明显。但随着“三变”改革试点不断发展,一些如对改革认识不到位、受现有法律法规制约、政策配套跟进滞后等深层次难点和问题逐步凸现,一定程度掣肘了这项改革推进步伐。
如何解决因政策配套跟进滞后等问题,民建省委经过经过认真调研指出,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贵州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因此,我们要高瞻远瞩,开拓创新,尽快从法律法规、政策配套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贵州“三变”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全国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改革创新 统筹推进农村“三变”
如何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我省农村“三变”,民建省委从五个方面建议:
首先,深化认识,战略统筹:一是从国家层面帮助贵州总结、提炼 “三变”改革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律、党建等方面的深层价值意义,从理论上更好指导“三变”改革实践,深化对“三变”改革功能、作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三变’改革是加快和推进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的全新理念和思想认识,凡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三农”健康发展的好做法都应予积极倡导运用。二是立足贵州“三变”改革试点的重要功效,建议将“三变”改革上升为探索解决“三农”问题、决战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国策和战略措施,作为国家西部扶贫开发战略先予统筹安排,做到早部署、促落实。三是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设立“三变”改革机构,出台相关指导试点意见,编制中长期试点规划纲要,统筹谋策,明确贵州为“三变”改革试点省,“打包”授权各项农改政策,统领稳步推动农村“三变”改革由“盆景”向“风景”转变。
其次,研究探索,法律突破:一是认真梳理研究涉及“三变”改革试点的法律法规,对与“三变”改革存在冲突且不利推动“三变”改革试点的,适当调整或修订,如修改《物权法》和《担保法》有关“两权”抵押内容,为“三变”抵押融资提供法律依据;或在试点区域,适当允许放开、先予授权变通实施。二是鉴于“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建议以明晰农村资产资源权属为出发点,以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为着眼点,创新选点试行制定《“三变”改革条例》及其制度,明确界定农村资产资源确权、转让、股比设置、股权监管等事项,以便实际具体操作。三是尝试制订涉及“三变”保护农村资产资源的地方法律法规,如“三变”改革之耕地保护法、农村环境资源保护法等,确保农村绿水青山可持续发展。
第三,多管齐下,规范运作:一是政策扶持。适应“三变”改革试点需要,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主体”为运作准则,建立完善相关财政、金融、土地、股权交易等多方面全方位配套政策。(1)单列“三变”改革专项资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或制定对各级财政给予农村各类扶持发展资金进行按比例归拢整合办法,统一委托各级“三变”改革机构按需专款专用。(2)出台鼓励社会力量热忱参与“三变”改革政策,对企业或社会爱心人士作为获取有关信贷、政策优惠待遇的加分条件,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基层锻炼必备、党政干部提拔任用优先要件。(3)根据农民不同脱贫意愿现状,采取不同帮扶细分政策。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制度。如建立以政府为主,公益基金、社会各界按一定比例出资参与投入机制,聚力“同心”支持“三变”改革试点。三是搭建农村产权、股权交易平台,让“三变”改革涉及的土地、林地、宅基地等资源权属股权得以公开有序转让。四是运筹帷幄,逐步摸索“三变”改革试点涉及市场领域政府力量渐次淡化退出机制。
第四,未雨绸缪,风险防控:一是明确规划产业布局为试点首要启动内容。一方面,要根据试点地方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编制好重大产业项目、建立项目库。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资源,尽快跟进建设基础设施、配备人才,既做大做强传统农业,着重特色农业,又积极推动“农文旅娱饮一体化”发展,实现多方共赢。二是科学选定承接经营主体。(1)严格市场经营主体进退机制。(2)采取多种手段着力优先培育壮大本土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产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招商引资实力强、信誉好的龙头企业参与“三变”改革。三是多方探索农民权益保障长效机制。(1)建立完善风险预警补偿、农业保险机制,扩大特色农产品国家政策性保险范围,引导成立特色农业保险互助组织,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2)定期开展科技、法律维权宣讲培训下乡服务活动,让农户不断适应且胜任“农民变股东”、职业农民新角色,知晓“三变”、参与“三变”、共享“三变”。
第五,经验互融,纵深试点:一是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倡导试点地方积极借鉴国内外发展农业先进做法,及时认真总结“三变”改革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扩展“三变+N”典型样板,促进贫困地区大脱贫大发展。二是重点针对贵州农村不同地貌地势、不同资源不同特色,牵线搭桥发达省(区、市),选点“三变”改革帮扶合作先行先试,助推贵州到2018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提供更加客观有效的重要依据。三是密切区域合作。在涉及贵州的武陵山、乌蒙山、滇桂黔石漠化3个连片特困地区,与其它涉及省份共商合作开展“三变”改革试点,为连片特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创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