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协履行民主监督必须在三个环节上下功夫
□吴 硕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之后,笔者认真学习和领悟,结合工作实践,深感作为基层政协干部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这样一个重要职责,必须注重在三个环节上下功夫。
首先,必须在知情环节上下功夫。为什么要在知情环节上下功夫,主要是要保障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知情权。知情是监督的前提。但是,在我们从事政协工作实践中,知情信息量较少,除了政协全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政协常委会组织听取政府通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资料和信息量,可以说广大的政协委员在知情方面获得就更少。所以,要让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好民主监督的权利,更好履行好政协委员担当责任,就比较难。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进一步明确八个方面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作为政协党组织和政协常委会要真正让广大政协委员履行好民主监督权利,就必须带头认真学习贯彻领会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在知情环节上做好文章;在知情环节上建立健全规范可行相关制度;在知情环节上要进一步明确履职的责任;在知情环节上要高度重视与政府沟通和部门之间协调;在知情环节上要注重收集社情民意、委员来信来访、委员举报、委员微信等方面的信息;在知情环节上还要改进作风,务实工作,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摸准情况,分析原因。所以,作为政协组织或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只有把知情环节工作认真做深做细做透,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维护好政协知情渠道,掌握好正确信息,才能准确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责。
其次,必须在沟通环节上下功夫。为什么要在沟通环节上下功夫,因为沟通是监督的基础。因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党际关系,决定了民主监督只能是一种非权力监督。《意见》指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要履行好协商式监督,沟通环节非常重要。虽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但由于利益的共同性,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而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说是既真诚合作,又互相监督。合作是基础,监督是为了更好合作。所以,加强沟通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按照政协章程坚持增进团结,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政协组织就必须在沟通环节上下功夫。作为政协党组、政协常委会就必须在沟通环节主动作为。通过年初制定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主动与政府部门先沟通,先协商。主动向党委汇报年度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按照《意见》新出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对年初制定好民主监督议题,广泛征求主席会、常委会意见,广泛征求政府及部门意见后,通过沟通环节达成目标一致意见,再进行实施,这样才能更好有效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第三,必须在反馈环节上下功夫。为什么要在反馈环节上下功夫,因为反馈是监督的结果。《意见》明确指出:“办理单位应及时以书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反馈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政协通过依据章程、按照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程序进行确定监督议题,组织监督活动,报送监督意见,办理监督意见四个环节组织开展民主监督的各项工作。工作结束后,作为政协组织对待反馈环节提出问题,要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把握好处理问题的节奏和力度。可以通过主席会、常委会、专题会、委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再协商。政协党组要正确把握营造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良好环境。大力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协助政府及部门制定好反馈环节各项工作制度。比如:党政部门处理政协提交民主监督信息反馈制度;党政部门处理政协参加单位或委员个人协商座谈反馈会议制度等这样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并且,应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系花溪区政协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