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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024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8-26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方案》

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修复贵州省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我省将完善水体主要污染物总量管控制度,强化断面水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流域联防联控协同治理新机制,加快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全民参与”的流域水污染防控新格局,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利用,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提出,计划到2017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水体中主要污染物总磷得到有效控制;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乌江、清水江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部分严重的支流污染基本消除,长江流域53条主要河流105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超过91.4%;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方案》明确,我省将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加强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建立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跟踪观测和科学研究,根据需要采取就地和迁地保护措施,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