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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9658版 当前A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5-13

找准薄弱环节 突出工作重点

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刘晓静

  2014年6月5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了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使我省成为国家首批确定的57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中的5个省级试点之一,也是继福建省之后第二个建设实施方案率先获批的地区。国家发改委在对《方案》的批复中要求我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实践、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一年多来,情况如何呢?

  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不断有亮点

  一是创新投融资机制。以PPP模式试点建设的习水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项目总投资6686万元,北京桑德集团承担厂区投资的50%;兴义市鸿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3.51亿元,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承担90%的建设资金。二是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先后出台了《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及《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成为我省第一个明确针对生态环境损害颁布的比较系统规范的问责办法。四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了《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完成了《贵州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研究》,制定了《贵州南部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五是探索环境保护新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方案出台,以燃煤火电、水泥、钢铁企业为主要对象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省环境监察局、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联合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建立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西南州4个片区环保法庭。六是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完成了《贵州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森林及物种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及《赤水河流域环境质量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等,积极摸索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七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印发了《贵州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改革方案》,在15个县(区、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试点。八是创立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品牌。使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国内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任务依然很重。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例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十分明显。二是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2014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1.4887吨标准煤/万元,略优于新疆、青海、甘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三是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排放强度的446倍和2.12倍,万元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和33.3%。四是生态环境脆弱。全省重度、中度、轻度石漠化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36%、51%和13%,是全国石漠化总面积的1/4,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41.5%。五是投入不足仍是制约瓶颈。如《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拟需投入300亿元,而我省2014年各级环保专项资金为4.1亿元,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每年能筹集到的中央和省级资金为12亿元左右,缺口甚大。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没有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但是目前仅有《方案》确定的2020年的总体目标,仅靠各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统筹各部门的项目、资金、措施,十分不现实,难以形成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三)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虽然我省出台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但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我省统计基础薄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底数不清,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重大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和推进十分艰难。

  (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尚不统一。目前,我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有“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建设目标体系,分别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水利部制定,侧重点各有不同。同时,各地还有不同的创建目标,如贵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黔东南州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工程试点”等相关目标体系。目标体系各自为政,使得各地各单位在工作推进中目标不统一、措施效果不显著。

  (五)生态文明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教育基础设施不足,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生态创建和绿色创建等活动力度不够,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消费方式不当、浪费严重的现象难以禁绝,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等尚未真正发挥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仍然以政府主导、以行政手段为主线,尚未真正转化为企业和公众的自觉行动。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多目标融合,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纲。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纳入我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各项工作。抓紧制定体现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先试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硬指标”。

  二是完善《方案》,确定年度工作任务。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建议尽快对我省《方案》进行完善,把新要求融入各部门工作任务中,细化、分解、确定年度任务及目标。

  三是突出重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建议以循环经济、生态建设、制度创新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先行先试的重点,并尽快从制度创新走向“可复制可推广有效模式”的探索。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在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绿色产业等方面对我省的支持和倾斜,率先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四是盘活现有资金,放大资金撬动作用。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探索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改“拨款”为“投资”的使用方式,在赤水河流域尝试“水保护基金”运作模式等,盘活现有资金、强化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弘扬生态文化,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促进生态建设与保护。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适度消费,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生态文明理念入脑入心。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