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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6-03-24

关于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吴昌智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对民主监督职能从理论、政策和措施上都有新的提法,在内容、形式和程序上都有新的规定,对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的颁布将有力地推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保障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既是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在凯理市政协长期的工作实践谈几点思考。

  一、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是提高民主监督质量的保证。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中共凯里市委历来对人民政协工作十分重视。《意见》颁布后,中共凯里市委专门下发了《中共凯里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和工作部署,规定了在市委常委会上每年要听取2次以上市政协党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政协工作相关问题,对推动凯里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主要领导及其他四大班子成员专门出席参加市政协每年召开的全委扩大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效促进形成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新格局。市政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每年联合在全市“两会”中适时举办了委员学习政协理论和统战知识的专题培训班。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善了,各级党委、政府就会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倾听来自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市政协针对凯里市城区居民水源地建设工程与保护、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形成的《建议案》、《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后,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其中,《关于我市城区居民饮用水源地里禾水库综合治理对策的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后,主要领导对《建议案》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批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落实,协力解决治理城区居民饮用水源地里禾水库污染问题。实践表明,党委加强对政协的领导,能够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能够有力地促进相关部门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及解决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以及制定地方政策法规的过程中,做到先协商后通过,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

  二、政协信息和提案是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

  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和灵活性,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建议既可以由政协组织的名义提出,也可以由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界别名义提出,还可以由委员的名义提出。市政协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做好政协的信息和提案工作,依法维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努力营造宽松和谐、民主活跃的政治氛围。在委员建言献策中,广开言路、畅所欲言。通过政协提案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近年来,市政协共提出了10余个提案其中《关于加快制定我市煤炭探矿权有偿转让实施方案的建议》《凯里性别比失调,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应采取综合决策措施干预》等建议案,市政协即时送相关部门,许多信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办理。2012年市政协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清水江流域凯里段水质监控,确保用水安全》被确定为主席会议重点提案后,市政协采取现场督办、委员视察等方式进行监督,所提建议被政府采纳,并已办理落实。另外,市政协还通过《凯里政协信息》《凯里市政协专报》反映在调研视察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多常性工作,政协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交办、承办、反馈努力做到为范化和制度化,使之成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加强跟踪反馈工作是促进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

  《意见》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近年来,市政协始终坚持调研视察报告的蹄踪反馈是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政协多次对《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议案》《关于凯里市金泉湖水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案》、《凯里市鱼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视察报告》《凯里市主要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例如,《关于凯里市金泉湖水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建议案》报送之后,市政协高度重视建议案的跟踪反馈,积极通过信函、电话主动了解情况,相互交换意见,并进行认真督办,促进了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具体做法是:坚持将意见和建议真实地反馈到党政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加强沟通联络,督促办理落实,使调研视察成果转化到工作中去。将调研中所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每年举办市长与委员座谈会上进行发言。这种民主监督的形式,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按照党政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处理政协提交信息后,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提交单位或委员个人,并将团体和个人对处理情况的意见再反馈给党政有关部门。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政协民主监督渠道的畅通。

  四、政协二级协商制度是多方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工作基础。

  《意见》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知情环节主要是保障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使政协委员做到知情明政。沟通环节主要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与政协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政协的民主监督涉及面广,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既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又要做好二级协商,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配合。每年市政协就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适时邀请市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到政协进行情况通报,每次调研视察前,都要走访相关部门听取情况介绍,调研视察过程中,即时召开对口协商会,积极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每年都要参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对行政规章、办法、意见等的修改和制定,选派委员参加行风评议和担任纠风评议员。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协工作等。经过努力,逐渐同政府相关部门形成了相互沟通协作、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

  五、民主监督中需要纠正和克服的几种思想

  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党政领导机关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几种思想必须纠正和克服:

  (一)纠正和克服民主监督作用不大的思想。这种思想的存在将直接影响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包括党纪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共同点,又有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监督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国家机关工作,提高效率,克服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遵循共同的原则。各种监督形式都把国家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和义务。三是监督的层次高。人民政协汇集了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具有较高层次的知识结构、政治经验和社会影响。对所监督的问题主要是从宏观、全局的角度实施监督,因而层次较高,对党政机关科学决策具有重要作用。四是监督的范围广。民主监督的主体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民主监督的内容上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下至地方重大事务、群众关心的问题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几乎包

  括我国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五是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政协委员联系着各个界别、各个阶层,可以多渠道地汇集群众意见,直接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同时,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建立在调查、视察、考察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协商,并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民主监督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它既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任何监督形式所不能替代的。

  (二)纠正和克服民主监督怕麻烦的思想。民主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赋予政协的神圣权利,是政协委员应尽的职责和份内之事,履行自己的职责就不能怕麻烦。因此,政协委员要切实增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把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统一起来,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政协委员要尽心竭力把工作做好,提高行使民主监督的信心和勇气,不计个人得失,敢于监督,敢讲真话,敢于反映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把《意见》、《章程》赋予的民主监督权利付诸实践。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要体现其特点和优势,要着眼大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民主监督的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好政协的民主监督。

  (三)纠正和克服民主监督不讲配合的思想。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必须克服政协孤立进行监督的思想,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并加强同有关方面的配合,民主监督才能取得成效。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够保证民主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够使民主监督切实有效;才能够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才能够使政协组织增强建议和批评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四)纠正和克服孤立进行监督的思想。政协的民主监督要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系统,保证社会管理中的决策系统、行政系统、执行系统、运行系统等的正常运转。近年来,市政协邀请市属执法执纪单位(部门)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如反贪污贿赂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同时,部分市政协委员还参加全市党风、行风的检查评比;有的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行政执法员;有的协助人大做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共同监督等等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践证明,政协民主监督与其它监督的结合,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好方法和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