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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8588版 当前B1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10-29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安全网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了解,由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强化监管 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火墙”

□本报记者 曾 丹

  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前不久,省食药监局在贵阳市筑城广场举行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行动展示销毁活动,并统筹安排全省九个市(州)同步举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集中展示销毁活动,共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80余吨。

  今年初,省食药监局召开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通报2014年针对白酒、桶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食品标签标识、明胶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掺杂六价铬、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监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从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指标分布情况来看,其中食品添加剂指标占不合格总数的比例高达8%。”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刘勇介绍,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增加口感、改善外观、延长保质期、降低成本,于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白酒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的问题仍较突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对全省1829家单位检查发现,标签问题检出率仍然较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8份,监督销毁不合格标签、包装265587个。

  为防止食用植物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严防企业用废弃油脂、工业用油脂、泔水油、地沟油等作为食用油原料的违法行为,省食药监局专门对全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检查,未发现以低等级冒充高等级违法行为。

  但是,针对食用植物油苯并芘(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和突变原)的问题,去年共抽检631批次,其中,23批次苯并芘超标,54批次酸值(反映食用油脂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指标)超标。

  刘勇介绍,去年共抽检455批次大桶水,实物不合格96批次,平均不合格率为21.3%。对于白酒塑化剂的问题,去年共监测254批次,检出塑化剂超限量样品批次18批次。此外,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开展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吞入性毒物/吸入性极毒物)向食品迁移专项风险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的白酒、酱腌菜、酱油、食醋、酱产品中的六价铬风险较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省食药监局对全省多个市州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抽检后发现,在抽检的6890批次食品中,实物抽检不合格511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4%;抽检3080家小作坊的356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57批次,抽检平均不合格率为7.2%。2014年,我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收缴并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80余吨,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7个,取缔无证经营户511户,责令整改企业4311家,约谈企业457家,查办行政案件7260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件。

  多措并举重点监管

  今年1月16日至3月15日,省食药监局在全省统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重点针对批发市场、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销售的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八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的肉制品质量严重不合格;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食品经营者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购进并销售的肉及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台账等。

  “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2012年至今,我省设立了1000多万元的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记者在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我省监管部门已向铜仁注水牛肉、贵阳病死猪肉等案的“爆料人”奖励了28万元。

  “现在老百姓对食品药品违法举报的监督渠道知晓率不高,导致出现‘奖不出去’的尴尬局面。”据省食药监局综合协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我省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其社会影响、危害程度、案件货值金额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求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别制定相应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为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预算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截至目前,一共设立了1000多万元。

  谈到“奖不出去”的原因,该负责人分析说,一是老百姓知晓率低,不清楚举报渠道;二是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强,担心暴露身份。

  “一切举报人的身份资料依据国家《保密法》,绝不泄漏任何信息来源。谁泄密,谁就会受法律严惩。”该负责人说,“如果举报人实在不放心,可以不选择实名制举报,他可以通过电话、来信、邮件的方式匿名举报。匿名举报人可选择设置密码,在违法案件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完毕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间规定,经初步判断属于或者可能属于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事发地相关部门应当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据了解,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根据严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信息。《预案》要求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监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分级、分区域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前不久,我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在安顺市普定县举行。演练活动采取现场实战与视频演示交互转换的方式,通过观摩台前巨大的LED电子屏,完整展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各环节应急处置程序。演练以安顺市普定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为背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县级、市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各环节、各部门,按照事态发展变化和事故等级,逐级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程序,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教育、农业、公安、工商、市场监管以及检验检测等多个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成功处置该起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过程。

  整个演练过程成功展现了随着事故的级别由Ⅳ级逐步上升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开展的系列应急处置程序和相关工作。达到了检验预案、规范程序、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能力、教育公众的目的,体现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的特点,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共管共治”特点,为全省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今年6月16日至7月2日期间,我省举行了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活动期间,省食药监局举办了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超市、进餐馆等系列活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分别开展了“舒心旅途,放心食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放日”、“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日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促进了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责任意识,提高了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提升了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科技支撑制度防范

  去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决心以“食品安全云”工程为重要平台和抓手,缓解群众迫切的食品安全要求与监管能力不足的突出矛盾,带动和促进检测、信息化等相关领域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省食药监局作为“食品安全云”建设的“云长单位”,已会同贵州科学院、省分析测试研究院,把“食品安全云”工程定位为食品安全工作与大数据、信息化、互联网等领域的交融,服从和服务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原先分散在政府部门、检测机构、企业、公众各个环节的不相联系的数据,通过政府引导推动,消除条块分割,打通数据链,以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汇聚。

  经过一年的建设,截至今年6月,“食品安全云”累计收集食品安全监管、检测、标准、知识信息等数据120余万条,包含14142种食品信息,涉及检测报告22919份,数据资源聚集已渐成规模。围绕技术社区、大众门户、企业门户、监管系统、测试信息管理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和手机应用等进行开发,构成数据采集与应用一体化,服务政府、食品企业和消费者完整的产品体系。大众门户已可在互联网访问,部分平台已进入应用阶段,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与产业发展。

  “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自2013年以来进展顺利,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好。目前,食品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近年来全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来看,70%以上发生在农村地区,不安全食品向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转移趋势明显,县及县以下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要做好县及县以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深化基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打通‘最后一公里’,筑牢安全网底。”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县及县以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筑牢安全网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要求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科学合理保障机制。要求县、乡(镇、街道、社区)都要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意见》规定,县政府要在乡(镇、街道、社区)或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在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协管员和1名以上信息员,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尽快打通“最后一公里”,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筑牢乡(镇、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乡(镇、街道、社区)、所(分局)、村联动,职责明确、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网底。同时,《意见》还对“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共治体系”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由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10月19日下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贵阳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明确乡镇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还借鉴交通违章记分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且禁止生产经营未密封包装的食用油、酱油和醋。

  条例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借鉴交通违章记分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如: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责令一个月以内暂时停业整顿,整改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不合格就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完毕,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未达12分,也未进行整改或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条例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书有效期由3年改为5年,并要求小作坊应在明显位置张挂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登记证不得伪造、转让、涂改、出租和出借,且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附有标签。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