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传统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建议
□李 梓
我省的古村落资源十分丰富,2014年11月全国共公布传统村落1561个,我省共有292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总数的18、7%,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云南。我省不但古村落多,而且景观村落也多、类型多样、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浓郁。可以说,我省丰富的传统古村落就是一颗文化旅游王冠上的明珠,是完整保存和全面呈示我省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舞台。但随着城镇化工作的日益推进,目前我省的很多传统古村落面临着日益衰落的局面。随着这些传统古村落的消失或破坏,我们还会丧失掉孕育传统手工业、地理地标产品、民间文艺等文化和特质产品的平台,因此,必须对当前我省古村落损毁严重这些现状加以重视,使古村落能够真实、完整地传承于世。
我省传统古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是GDP考核与古村落保护不能相得益彰。在目前我省“增比进位”考核的引导下,部分干部认为GDP是“硬指标”,古村保护是“软任务”,在地方政府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有所取舍。因此,在除了极少数的传统村落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一定保护外,很多古村落都“散落乡间无人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同时因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村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发生了转变,空巢现象、人去房空和“留守老人”等已成为古村落保护面临的一大难题。保护村落的主体也在流失,导致传统建筑无人维护,传统文化无人传承,村落发展举步维艰。
二是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古村落保护影响巨大。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筑通过征地、大拆大建等机械复制的方式批量生产出来,其面貌和功能千篇一律,导致了文化遗产的传统价值荡然无存。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浓郁的民族特色的寺庙、祭祀、驿道、城垣、屯堡、牌坊等不可避免地遭到破坏。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在破坏之后,不少旅游胜地又人工仿建景点的民族建筑。这不仅造成了古村落的真实性、权威性、文化性丧失,更造成巨大的投资浪费,拖累垮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对古村落缺少整体保护、差异化开发意识。在传统古村落开发与保护中,人们已经意识到了突出个性的重要性,并由此诞生了许多特色之乡。如木鼓舞之乡反排、枪手部落岜沙、侗族古建筑之乡肇兴、苗族古建筑之乡千户苗寨西江、侗族大歌之乡小黄等等。特色的定位对于旅游规划、线路设计、宣传推介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相对于其他省区而言,我省古村落的特点差异化不大,如果不在相同中找出差异,从共性中发现个性,就很难将游客吸引到相同民族的不同支系或聚落中去。一个村落即或再有个性,也不能仅凭某一卖点吸引游客,特别是留住游客。
四是重视商业运作,忽视专业指导。目前,我省的旅游业仍处于一种无序的开发状态。开发、规划的主体不是谙熟本土文化的学术界,而是对民俗旅游所知不多的政府和开发商。正是因为这种组织建构上的错位,经常会导致低水平重复开发项目的出现。我省很多地区古城古镇开发的失败已经证明,仅靠当地政府与开发商所进行的商业性开发只能是死路一条。
对保护我省传统古村落的建议
一是加强统一科学的统筹规划、打造村寨旅游品牌。我省的民族村寨资源虽然十分丰富,在保护古村落方面确实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的文化资源产业化起步晚,我省是守着文化资源的富矿,却陷于经济上“富饶的贫困”,这一悖论的出现与长期对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的认识不无关系。对保护与开发关系的认识偏执一端,导致行动滞后,造成经济上的后发效应。事实证明,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共有性,行动的滞后往往会导致资源的流失。
二是坚持开发与保护结合,防止过度开发。对文化资源的利用,要正确认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护与开发,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把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摆在首位,这是根本原则,大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古村落都散布在偏僻的山区,经济发展滞后,贫困和落后是我省的主要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心思富,开发、发展贵州已经是大势所趋。保护和发展形成了一对矛盾,但这种矛盾不是不可克服的。应该把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清楚认识,把两者相互融合起来,让保护促进发展,以发展回馈保护。
三是保护古村落文化遗产、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古村落资源,无论是专题博物馆、生态博物馆还是民族文化生态村都是同矿产资源一样具有开发潜力的资源。对于这些拥有较高审美价值、文化价值与历史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观光来展示其特殊的文化遗产价值。通过发展旅游产业,使文化资源走出深山,实现经济价值。
促进民族村寨文化资源的产业化是实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开发利用得当,古村落旅游必定会成为一个地域旅游业的重要支柱,既能给当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也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文化传播效益。因此,古村落旅游肩负着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脱贫致富的双重使命。也就是说,古村落的生产性保护,既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态传承,同时也促进了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一箭双雕的功能。
四是拓展开发思路、合理有序的将资源转变成生产力。任何资源都必须经过适合本土条件的创意转化、市场运作,才有可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要下大力气打造一批名村、名寨、名镇,从立法保障、制度建设、大众参与、政策帮扶、教育培训、监控评价等方面着手,坚持走文旅结合、文企结合之路,实现民族村寨旅游的合理有序开发,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省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