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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7308版 当前A3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03-06

都匀府考略(下)

□李继刚

  (续接上期)

  四、明朝设立都匀府的愿景

  明朝为了进一步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绝对统治,最终实现国家“大一统”的目的,实行撤司(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建府,在贵州开始了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随着改土归流的逐步扩展,加快了整个贵州地区向全国主体政治、经济、文化转化的进程。这可谓是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皇舆一统”的一项新的重大实践。

  一是土司制度是明朝对西南蛮夷地区推行的“一国两制”,但有利也有弊。明太祖朱元璋推翻元朝建立政权后,对元朝原统治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大肆进行招降,至是来朝者,纳元的授宣敕印,上赐予官服,诏从之,官复其职,世袭治地。当时的都匀地区,由于世居的是布依、苗、水等少数民族,边远闭塞,山高林密,瘴疠盛行,还被称为“化外蛮夷之地”,没有正式进入朝廷的统治视野,由当地的蛮夷长官司自治,每年向朝廷进贡。这些深居在“化外蛮夷之地”且“天高皇帝远”的大小长官司。一方面他们对朝廷阳奉阴违,自己独霸一方,享有各种特权,拥有军队,私设监狱,为非作歹,常因夺地争利发生冲突,分化中央集权的统治,并且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另一方面他们对百姓欺诈勒索,征赋派粮,拉夫差役,盘剥民脂民膏,弄得民不聊生,激化民族内部矛盾,导致社会阶级分化。随着这些长官司每年对朝廷的大量的朝贡,以及朝廷军事力量对这些地方的不断渗透,明王朝发现都匀一带地方,土地肥沃,物产甚丰,盛产木材,弃之化外朝廷受到损失。加之这些不受朝纲约束的长官司妄自非为,大量摄取社会财富,扩充壮大实力,不仅对朝廷造成威胁,而且激发各种社会矛盾,给朝廷带来不少麻烦,将其纳入朝廷管辖大有益处。

  二是军政分管使明朝很强势地对包括都匀在内的贵州乃至西南地区,但其局限性也昭然若揭。明朝初年,为巩固新生政权,明王朝大量派兵对西南地区元残余势力进行征剿和农民起义进行镇压,用军事力量征服这片未开发的疆域。除派兵到都匀戍守外,明朝还实行“移民宽乡”的政策,从江南迁徙大批汉人到这里定居,由于大量的屯兵移民征占田地,引起了当地布依、苗、水等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时常发生冲突。这些离乡背井来到“化外蛮夷之地”的新兵与移民,因思乡心切、水土不服,逃逸、病亡的时有发生,军屯民屯内部内乱不少。加之部分派到都匀戍边的军官与当地长官司狼狈为奸,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也引起民愤,激发矛盾和惹来不少麻烦。同时,为使这些屯兵移民安下心来,朝廷还在这里开办卫学、武学、儒学等,教化乡民,学文习武,并批准通商开埠,贩盐巴、布匹等商品。随着朝廷开发力度的加大,这里的社会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行政司法事务越来越多,靠军队统治政务,不仅暴露了不少弊端,也管不过来。因此,明朝在贵州建省(贵州布政司)后的81年(1494年)在都匀设府,与都匀卫同城。《明史·地理志》载:“弘治七年五月,置都匀府于卫城,西有龙山,南有独山巡检司、北有平定关,西南有威镇关。都匀府领麻哈州(今麻江)、独山州(含独山)、清平县(今凯里炉山)、都匀、邦水、平塘、平洲六洞等二州一县四长官司。

  三是很具有合理性的土流并治催生了明朝撤司建府,“改土归流”使明朝达到了“皇舆一统”目的。因明初仍沿用元朝对西南地区的管治模式,贵州乃至都匀大都是由本地的土司出任长官司,他们世代据有其地,势力根深蒂固。到了元朝,土司制度已国家化,其行政建置,凡属武职土官,则按其等级设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凡属文职土官,设土府、土州、土县。各土司领地均沿袭其统治机构,承袭固有的统治权力,“自理其政”。这便是中央王朝对西南地区施行的“以土官治土民”的政治手腕。当然,西南各地土司虽“自理其政”,但对中央也承担着“守疆土、卫王室、纳贡税”等义务。这种政治体制,注定了各地土司的两重性,即依附性和割据性。当它势弱时对中央请求归附,承担贡赋、征发义务;一旦势力强大,便骄横不法,欺凌百姓,违令朝廷。明朝既要依靠他们管理这片未开发的疆域,使之各得其所,顺应历史潮流,保境安民,为明朝统治服务,但又要掌控他们的权势,弱化他们“土皇帝”的专治权。由此开启了“土流并治”的肇端。

  对此,都匀府得以应运而生。

  五、都匀府的历史贡献

  尽管明朝设置都匀府,是出于军事和政治原因,但不管怎样,明朝设置都匀府仍是都匀地区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自此之后,都匀地区不断得到开发,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变化,而且也加强了都匀乃至贵州和整个西南地区与中原各地的联系。

  一是明朝实现了对都匀地区“大一统”的统治。在我国历史上,自周代分封制以后,逐渐形成了天子至尊和封建大一统的思想,谋求疆域的扩大和统一,是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最高理想。朱元璋正是在此历史背景下谋求疆域的扩大和追求实现全国统一的开国君主。“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边境,制四夷,国家大业不可废也”。都匀得以建府的意义绝非建府本身,许多关乎都匀、贵州、整个西南乃至国家全局的军事、政治、经济及文化等问题均在其中。建府是契机,由此开始,封建地主制经济在都匀地区的主导地位逐步得以形成和发展,封建集权制政治和中原文化在都匀地区得以不断渗透,强化了都匀府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二是经济得到了长足进步。在漫长古代社会的整个西南地区,被中原文明视为“蛮荒之地”。 改土归流前,境内土民的住所可谓“山居野处,蓬门荜户”,耕作也是“处山箐者,芟林火之”,而“农暇即以渔猎为事,得兽先祭鬼而后食”,尤其“疾病则信巫摒医,专事祭鬼”、“人多好巫而信鬼,贤豪亦所不免”,更有甚者,有人病重,“杀百姓以人头祭五神”,祈求病愈,足见其落后、野蛮、愚昧。其实,这一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有丰富的野生资源。不仅土壤肥沃,而且溪河众多,水利、水道便利,极具开发潜力。但到了明代,仍维持着社会的全封闭状态。据记载,在撤司建府以前,境内虽地广,则耕地甚少,“且宣慰氏久擅其地,禁小民不得水田”,不过是“材木足于林薮,渔猎易于山泽,商贾通其盐布”,故经济极其落后。明永乐年间,朱棣皇帝积极推行“移民实边”策略,以“狭乡之民垦荒于宽乡”,促进了边缘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除设立卫、所,拓展铺、哨,建立军屯,还对外招揽官吏、士大夫,引进农垦、工商业者等,一时间各地居民“皆流寓者,而陕西、江西为多”。“自改土归流以来,流寓是邦者,多吴、楚、闽、蜀人”。明清两代先后从外地迁来境内定居者甚众,一些府、县还对外告示“凡外来定居者,三年不纳赋税。”以奖惠外来流氏,并动员一些土著大姓捐给外来居民部分土地和工具,鼓励他们在境内择地聚居,从事生产、经商、办学等。特别是都匀剑江成为了都匀府重要的水码头,成为了通往湖南、湖北的主要水道,常有载重木船穿梭来往于都匀、常德之间。

  三是促进了文化的繁荣发展。大量外籍官员入黔,其中包括许多忠于朝廷、学识渊博、能力卓著的名臣、贤宦、文士、武将甚至被贬官员等,这些人才带动了贵州本土人才的脱颖,并十分有利于吸收外来先进文化。如明代马平县人、柳州八贤之一、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嘉靖三十七年疏劾严嵩父子专权乱政而被下诏狱拷讯,后谪戌贵州都匀张翀讲学于都匀最早的书院鹤楼书院、修行于龙山道院。至今东山上仍留有鹤楼先生摩崖四言诗:“仁智之情,动静之礼。栖此盘谷,饮此泉水”; 明代万历五年(1577),邹元标考中进士、入刑部观察政务、东林党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的邹元标讲学于南皋书院;清代都匀人,清嘉庆18年(公元1813年)举人,次年中进士,翰林院编修、陕西布政使、陕西巡抚陶廷杰多次捐银两(2000两以上)给南皋书院、都匀县学、府学办学培育人才,捐1000两银子倡议修复文峰塔;邹元标的高足弟子,万历7年(公元1579年)中举,次年中进士,官中书舍人、户部、刑部和吏部给事中,因淡泊名利,为民请命,以敢于面谏圣上著称,因劝谏明神宗而被廷杖八十大板,并贬官返乡为民的陈尚象在都匀讲学授徒。贵州巡抚江东之聘其修撰万历《贵州通志》而青史留名。他的诗文著作载入乾隆、民国《贵州通志》,载入著名的明代贵州百科全书《黔诗纪略》。除了以上介绍的都匀文化代表人物外,与都匀有关的名人还有朱元璋、朱由检、张三丰、徐霞客、欧阳朝相、吴三桂、陈圆圆、扶纲、袁枚、纪晓岚、慈禧太后、莫友芝等。他们精心打造了“东山晓日”、“西峰缕云”、“南楼夜月”、“北岭七星”、“梦遇观澜”、“灵岩雨花”、“龙潭春涨”、“鱼石朝宗”都匀八景文化、石板古街文化、百子桥文化、遇仙桥文化、南明永历皇帝陵文化以及铁庙、龙山道院、鹤楼书院、南皋书院、东门、发祥寺、火神庙、白衣庵、龙王庙、荷花池、城隍庙、马家桥、万寿宫、天后宫、九华宫、妈祖庙、都匀府署、都匀县署、文庙、孔庙、武侯祠、张公祠、邹公祠、鹿公祠、陶公祠、问月楼、马王庙、关帝庙、关岳庙、文昌宫、忠烈祠、节孝祠、普庵堂、薛家堡徽派建筑、四川会馆、吴家公馆等文化。

  总之,明朝是都匀地区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明朝设置都匀府之后的几百年间中,都匀地区的社会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都匀府成为了都匀地区社会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促进了都匀地区社会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长足发展。也由此开始,封建地主制经济在都匀地区的主导地位便逐步得确立,封建集权制政治在都匀地区得以不断渗透。准确地说,这是朝廷对都匀地区进行的一次根本性的政治变革。通过这次变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王朝对都匀地区的绝对统治。不过,尽管改土归流是封建帝王“大一统”思想的一次重大实践,维护的是封建统治,然而它客观上却维护并促进了国家的统一。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