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的对策建议
□王清逸
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是深化改革开放进层中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国务院颁发的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是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加大文化交流力度,全方位提高贵州民营文化企业对世界的认知
政府主导进行文化宣传及文化旅游推介同时,应积极引导文化企业在信息技术、科技服务、文化产品贸展销,创艺设计,法律、法规,文化产业企业家培训,国际文化中介人才培养等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寻求贵州文化企业对世界的认知。只有认知了,文化企业视野才看世界,并具有世界市场观念和世界受众意识。有了观念和意识,就有走出去的动力。具体主要做法:一方面支持和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协作和交流,争取与世界品牌文化企业合作生产文化产品,大力扶持具有创意潜能的文化企业设计人员到文化强国培训、学习他们先进技术。另一方面,依托贵州特有气候条件和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举办国际会展、国际文化节、国际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国际文化创意活动、国际文化产品博览会等等多种形式活动,增进贵州民营文化企业与国际间的交流。
■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增强文化企业实力
针对我省民营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不高、规模收益不显著的现状,要大力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发展,增强文化企业的实力。一要加快培育文化龙头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培育壮大一批文化龙头企业。二要大力推进搞活中小民营文化企业。民营企业是文化产业的主力军。要抓住贵州全面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环境、营造创业氛围,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大好机遇,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一大批中小型文化企业。三要强化文化品牌的带动和引领。“名牌就是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竞争力,就是生命力。”文化产业的特性使得打造品牌更为重要。一方面,可以从原有文化中发掘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与底蕴的文化品牌。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创意的作用,通过发挥无穷无尽的想象,或组合,或无中生有,创立一个全新的、富有现代气息和风尚的文化品牌。
■尽快编制《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发展规划
规划的编制要对我们明确“走出去”的目标、步骤,可以“走出去”文化资源产品开发,“走出去”市场定位,市场培养,区域产品市场布局、创建出口型文化产业园区等进行合理规划,特别是要规划创建好出口型文化产业园区,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与优惠,大胆地探索创建文化创意产业免税区,以便贵州民营文化企业更好地分区域、分步骤、分重点“走出去”。
■加快推进民营文化企业与科技对接融合
工业设计、时尚设计、数字出版产业(数字娱乐比如移动音乐、动温、手机游戏,位置服务,网络应用商店等)、新媒体、创意产品营销与推广服务、高科技影视特技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都是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结果。只有把科技与文化有机融合,才能拓展文化产业的“空间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有了科技进步,文化才能突破空间局限;有了科技进步,文化才能延长产业链,创造更多的衍生产品;有了科技进步,文化才能深度挖掘价值链,才能追求和实现高附加值。
要从培育龙头文化企业开始,因为只有大型的龙头文化企业才有动力、实力去主动对接科技进步。从科技进步角度,主要是强化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对文化企业和领域的渗透。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建议高科技文化企业享受国际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同等的产业、财税政策优惠措施。
■加快推进文化企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
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具有共生性、融合性,文化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既能提升产业的经济效益,又能彰显文化的社会效应。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较快,但文化与相关产业及科技融合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要通过文化产品化与产品文化化、文化产品科技化等方式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及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促进文化产品化与产品文化化。这是实现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的有效途径。一方面,要把处于沉睡状态的文化资源激活。根据我省文化资源的优势,着眼于当前和未来的消费特点,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发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文化产品,把文化资源转换为文化产品。
■加快推进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
任何发展文化产业地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融资的难题,而且文化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一方面,文化企业普遍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弱,以经营无形资产为主,缺乏可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作为文化企业核心财富的文化创意及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具有不确定性,文化类项目、企业缺乏科学公正的评价机制,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尚未达到规模化和成熟化,多数金融机构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因此,拓展资本市场是突破文化产业资金短缺瓶颈的重要途径。当前,利用资本市场获得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条件已经形成。文化行业在进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与服务的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中寻求与资本市场对接时必然的选择。建议省及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协商设立较大规模的“贵州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贵州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另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公共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并探索建立宣传文化部门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项目信息合作机制,加强适合于创业板市场的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筛选和储备。
银行作为最早涉足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机构,通过先行先试,逐渐体现出先发优势,走出了一条“文化+金融”的和谐发展之路。贵州民营文化产业在融资方面问题可借鉴先进省市经验。
■多渠道推动贵州文化产品“走出去”
一是借助贵州现有品牌力量走出去。大型民族歌舞《多彩贵州风》自公演以来,创造了贵州演出市场前所未有的业绩,得到中央、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国内外观众的广泛认可,多彩贵州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还被商务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销往世界各国,充分利用贵州现有品牌力量让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
二是借助世界华人渠道走出去。世界华人的力量不可低估,积极与世界各国华人商会沟通与协作。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不断强大,世界各国华人商会、华人企业与中国企业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多,贵州民营文化企业积极与世界各国华人商会沟通与协作,借助世界华人渠道走出去。
三是借助海外中国、贵州办事机构、贵州外办企业走出去。
四是鼓励贵州文化品牌企业去国外设立机构与投资。
■着力培养一批文化创意与熟悉国际市场与市场营销战略人才
文化产业是高端产业,文化产品必须具有创意,才具有生命、文化产品的策划、生产、营销、创新要求从事文化产业的生产、管理、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文化产品大多是无形产品,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较高,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讲,文化产品的竞争,就是文化人才的竞争。
民营文化企业必须拥有一批文化产业专业人才队伍,才能保障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品走出去。
■尽快出台支持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
建议省委、省政府参照发达国家与发达地区扶持外向型文化企业一些好的做法,尽快出台对贵州省民营外向型文化企业在财政贴息、项目扶持、出口退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增强贵州民营文化企业“走出去”积极性。
■适时推进文化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重点培育,合理引导,适时推进文化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是推进推动贵州文化产业“走出去”的扶持机制
根据“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等有关文件,对省内民营文化企业、文化项目进行分类遴选,选择符合国家支持方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通过政府重点采购和后期赎买等方式,运用公共财政杠杆,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
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评选和认定“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为入选企业的行政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出境,出口的审批手续。设置文化创意产品出口引导资金和专项奖励资金,培育本土文化企业的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企业出口的积极性,不断开拓占领海外市场。支持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尤其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文化出口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过提高本省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扩大优秀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二是推动贵州民营特色文化创意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在资金、政策、宣传等方面,重点支持省内有潜力的民营文化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在海外设立直销点。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国际著名创意城市香港、新加坡、首尔等建立联系,本着平等互惠原则,促成优秀文化企业的交流合作和城市间的业界合作,借船出海,推动贵州特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