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记者 田 野)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应急信息报告工作作出规定,对出现3次迟报、或者2次漏报、或者1次瞒报的,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约谈。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应急信息要素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事实不清楚等问题比较突出,迟报、漏报、瞒报应急信息时有发生。为此,《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告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通知》指出,我省将实行限时报告制度,即各县级政府、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省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省卫生计生委120急救中心、省交通运输厅12328呼叫中心、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接报信息后,需直报省政府办公厅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30分钟。
《通知》明确,我省将实施严格检查考评,对直报情况按照市(州)、省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报告情况的考核办法进行扣分通报,扣分计入上一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分值。
据了解,结合电子政务云建设,我省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建成全省应急平台及部门节点,实现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联网运行,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