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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5-01-27

履职·调研·建言·有为

——2014年省政协四件建议案的提出及办理回眸

□本报记者 蒋兴华

  建议案是政协组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与提案不同,建议案涉及的内容更加重要,形式更加庄重,是政协组织委员通过专题调研,充分论证,经政协常务委员会或主席会议通过的高层次的重要建议。2014年,省政协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规划用途管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等四件建议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认为省政协4件建议案围绕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宏观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推进扶贫开发体制创新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我省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2014年4月至5月下旬,省政协副主席班程农率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扶贫办等有关同志一行赴麻山、瑶山片区精准扶贫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记者了解到,该次调研主要以20年前省政协对麻山、瑶山片区(以下简称“两山”)的专题调研为背景,旨在了解通过20年的扶贫开发,“两山”地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围绕“两山”片区,调研组一行对各乡分别抽取了特困农户进行入户问卷调查。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20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极贫地区的扶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工作精神,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但群众自身发展的动力不足,有一定返贫现象存在;以水电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观,但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等问题仍十分突出;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生态条件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值得重视,需要继续巩固成果;农村产业有了一定发展,但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体系还不健全,农民持续增收困难;以教育、卫生为主的社会各项事业成效显著,但要彻底改变农村“人穷志短”的现象任重道远;干部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但干部创新意识不强、主观能动性不高的现象在“两山”片区依然存在。因此,经省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研究,提出了《关于我省民族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的建议案。

  在建议案中,省政协对如何做好当前全省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认真真把建档立卡落到实处。一是底数精准,要做到逐户上门摸底调查,掌握每家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构成情况、发展意愿等。二是流程精准。以摸底情况为依据,根据县、乡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组织评议,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村级民主评议结束并公示后上报乡镇进行审核,由乡镇审核确定贫困户并再次公示后报县扶贫办复审确认。三是管理精准。针对每家每户的贫困情况,确定帮扶的责任人和具体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同时要建立起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把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帮扶情况录入系统,确保扶贫信息真实、可用。

  二、实实在在地把帮扶责任落到实处。一是结对单位精准。对于“两山”片区的贫困乡镇,要明确结对帮扶单位,帮扶单位要派驻村工作队。二是帮扶干部精准。驻村干部可以整合本单位其他干部,共同参与结对帮扶。三是社会力量精准。除了结对单位帮扶以外,利用本乡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积极争取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贫困乡村发展。

  三、千方百计把产业培育落到实处。产业开发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项目,宜林则林,宜牧则牧。产业开发还要选择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发展前景广,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开发项目。

  四、脚踏实地把基础设施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以水、电、路、讯等为重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利用全省交通、水利“三年大会战”和新一轮农网改造等机遇,在老百姓集中居住区,下大力气帮助贫困地区新上一批有质量、管长远的水电路项目。二是改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体制,改变以前那种重建设、轻维护,重数量、轻质量的不良局面,建、管、护并举,三管齐下抓好基础设施。

  五、注重实效把素质提高落到实处。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实施“营养午餐”等工程,扩大贫困地区免费教育范围。二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有志青年到贫困地区工作。三是统筹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关系,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四是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强化培训考核,注重培训效果,丰富培训内容 。

  六、齐心协力地把资源配置落到实处。一是政府提供的扶贫资金。二是政府扶持的产业应确立农民主体地位,用市场机制配置扶贫资源。

  七、积极稳妥地把生态移民落到实处。一是要在政府积极主导下,采取市场运作方式,使社会力量能参与进来。二是省发改、土地、税收、交通、就业、水利、公安等部门要抓紧制定政策措施,。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生态移民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坚持速度、效益、质量相统一等结合起来。

  八、重点突出,坚定不移地推进“三大片区”和“两山”地区扶贫工作。建议省政府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倾斜,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列入重点单独考核目标。

  九、动真动硬地把监管考核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扶贫部门专业考核。二是加强组织考核。三是重视第三方考核,采取自评与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相结合,上级考评与专家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加强土地规划用途管控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省政协主席会议的部署,2014年4月中旬,省政协副主席孙国强带领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相关委员,对我省土地规划用途管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其间,在听取了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后,调研组赴安顺市平坝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安龙县等地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认真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规划管控体系尚未完善,城乡空间引导和管制较为混乱;二是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制度不健全,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过快;三是土地规划管控缺乏刚性,在空间发展上欠缺有效统筹;四是《规划》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和难以满足创新土地利用方式的管理需要,新的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难以实施;五是建设用地空间严重不足,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严重偏低;六是耕地占补平衡存在占优补劣情况,水库用地问题突出;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体系亟待完善,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规划用途管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省政协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规划用途管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建议案。

  在该建议案中,省政协建议:

  一、强化各级政府对规划用途管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加强对土地规划用途管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规划划定的各类红线,不突破人口、生产、生活、生态底线。

  二、加快建立我省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建立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功能明确、层级分明、相互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省级层面的规划协调会议制度,承担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审议职能,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建立省级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和重要数据库,辅助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积极开展“多规融合”试点工作,探索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的有效方法和技术规程,推进建立“多规融合”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的目标。

  三、省政府尽快批准开展城镇规划修编和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规划修编中开展相关资源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创新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地,加快工矿废弃地复垦,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耕地保护,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立法保护人口、生产、生活、生态红线。建议省人大加快土地红线管控立法进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禁止开发区、公益林地和千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为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对规划管控涉及生态环境的水资源、林业、优质耕地等用途管制区,严禁开发,以法律形式将多规融合科学划定的生产、生活、生态固定下来。

  五、建立信息监管平台。建议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张图全覆盖。

  六、努力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机制。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编制《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七、推动园区绿色和绿色建筑的发展。充分发挥我省100个园区产业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把项目准入关和土地利用关,坚决禁止引进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和浪费土地、破坏生态的项目。研究出台《贵州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节约型校园能耗监管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八、探索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新途径;积极向国家争取水库水面作为农用地对待的相关政策。

  九、积极向国家争取同意我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用地按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政策实施。

  十、认真总结铜仁市在乡镇成立乡镇规划管理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在全省乡镇设立乡镇规划管理委员会。提高乡镇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依法保证规划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科学调配乡镇资源,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根据省政协主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由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4年3月至5月就推进我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调研组发现,近年来,尽管省属国有企业在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依然存在深化国企改革认识不足;深化国企改革的配套政策不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需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尚未真正到位;深化国企改革资金缺乏,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问题和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政协提出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案。

  在该建议案中,省政协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深化国企改革的认识。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国企改革和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宣传,认识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提高对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增强加快国企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向广大职工宣传讲解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以及政策措施等。

  (二)尽快出台配套政策,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面的政策。二是出台政策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身份问题予以规范。三是出台有关方面政策,为企业加快改革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撑。

  (三)以管资本为主,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一是注重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认真研究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和监管手段,在管控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二是注重出资人职责的发挥,强化和完善有条件的企业投资营运和投资控股功能,积极探索推进授权经营,同时注重提高监管的针对性,科学界定不同监管企业功能,实行分类监管、推进分类改革、实施分类考核。三是注重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整合监事会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等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切实落实政企分开。根据国企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需要,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改革和战略投资者提供全程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特别是确保行政审批的高效廉洁,兑现承诺的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治理结构、规模和发展的情况,探索放宽或下放项目投资、资产重组及处置的审批权,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新途径、新措施,拓宽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空间。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解决职工劳动关系及历史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应积极为国企改革资金筹措提供更多支持,建议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地税、国税、国资、金融办等部门,研究如何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税收优惠、创新使用金融工具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的办法,增强改革资金保障能力。

  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走有特色、集约型、多样化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2014年6月4日—24日,省政协副主席陈海峰带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 先后到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部分县(市、特区)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在推动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在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还存在“研究探索有待深化,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城镇体系结构不完善,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土地利用粗放,建设用地紧张;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产业基础薄弱,支撑能力不足;投资渠道单一,资金整合困难”等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因此,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研究,提出了《关于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案。

  在该建议案中,省政协建议:

  一、加大研究探索力度,突出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可持续性。各地应切实加大对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这一时代课题的深入研究,在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神和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基础上,对如何做到因地制宜、集约高效地走出一条山地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问题形成系统、科学的认识。

  二、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元素。一是要加快编制全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科学修订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并指导各地按照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抓好规划编制和修编,切实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二是要有效推进“多规融合、多规合一”的实现。三是要特别注重规划中特色元素的打造。四是要强化城镇规划的法制化。五是高度重视专业队伍建设,认真研究解决好山地特色城市建设相关的技术设计和建筑样式标准化制订,努力探索贵州特色山城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严格土地集约使用,缓解用地紧张矛盾。一是坚持“向山要地”。二是合理控制城建规模。三是加快农村建房集约用地试点推广。

  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一是要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城乡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并及时为农业转移人口配套进城落户后的入学、医疗、就业、住房、养老、户籍等相关保障政策。二是要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的一体化推进。三是积极推进城镇管理智能化,提升城镇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支持体系。

  五、加快平台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一是加快推进“5个100”工程建设。二是加快各级城镇市场培育。三是结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优势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延伸,创造更多就业空间。

  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保障资金需求。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的政策支持。二是加强土地收储,搞好土地资产经营,利用土地增值生财提供财力支持。三是按照市场规律建立多元化的政府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资金为导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和特许经营等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资金需求保障力度。

  四件建议案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记者了解到,2014年,省政府收到省政协《关于我省民族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的建议案》等4件建议案后,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和分管副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协4件建议案涉及的30个大项64个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别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等4个单位主办,同时明确了协办单位,并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调研,对建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主办单位主动协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对建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研究,积极采纳。

  据了解,四件建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与当前政府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相契合,相关部门已经采纳和落实。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规划用途管控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案》提出的“立法保护人口、生产、生活、生态红线”等建议,《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于2014年5月17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规定我省应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质遗迹、 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和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实行永久性保护,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以上。

  另外,四件建议案所提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强、切合实际,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如《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案》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建议,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规定,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形式和途径参与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实施一批战略性项目,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推进一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推动监管企业转型发展、做强做大,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于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案》提出的“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特色元素”、“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等建议,省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 2014年10月24 日、11月13日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待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作为我省推进城镇化的指导和依据。《规划》将结合我省山地特色、文化特质、生态特点,在产城互动、城乡统筹、生态优先、民生保障、文化共荣等方面有新突破、新亮点。同时,2014年12月22日,省公安厅上报了《关于报请批准实施<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请示》,将按程序审批后印发实施。通过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更有利于改善和保障民生,更有利于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就地转移,更有利于推进全省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关于我省民族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的建议案》提出的“实实在在地把帮扶责任落到实处”等建议,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坚持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作为精准扶贫的“管道”,提出了“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的要求,从省、市、县、乡四级共选派驻村队员55864人,组建11590个驻村工作组,赴全省 11590个村(含9000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首次实现了驻村工作队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两个全覆盖。各工作组已协调项目1万多个,协调解决资金5.08亿元,办好事、实事11.06万件。同时,省扶贫办已于“10·17扶贫日”开辟扶贫济困“直通车”专栏,向社会公布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部分信息,搭建起社会扶贫援助方和求助方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平台,开展援助人与求助人点对点精准帮扶。

  针对省政协2014年4件建议案提出的建议,省政府认为,建议案围绕去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宏观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