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卜 锐)11月25日,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决定2014年至2017年在全省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努力形成打、防、管、控“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贵州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用一年时间使全省85%以上县(市、区)实现无传销目标,达到国家要求创建的目标;对重点地区、重要区域加大创建力度,用两年时间使90%以上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完成创建目标;全省用三年时间(到2017年底),力争完成100%的创建目标。
《意见》提出了具体创建措施。一是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全省“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出重拳、破大案、治源头、除隐患”的工作思路,以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以抓获传销头目、取缔传销窝点为重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打一片、清一片、管一片”的理念和“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反复打、打反复”的工作方法,严厉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及时发现线索,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迅速查处并形成打击高压态势,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基层社区(村)为创建重点,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建立健全基层社区(村)打击传销“五项工作机制”(互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管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日常督查、监管、巡查力度,突出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等关键节点执法清查,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创。将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平安贵州”建设体系,构筑打击和防范传销长效监管体系。加强传销人员流出、流入地衔接,实行双向管控;利用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建立房屋租赁动态备案台账,做到“时间清、地点清、人数清、房主清、去向清、籍贯清”,不断提高打击传销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传销易发多发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队伍,协助基层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对传销人员、传销组织、传销活动实行网格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形成“政府—成员单位—打传办—基层工商分局、派出所、社区(村委会)—专业打传队”多级监控网络。三是创新工作机制。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乡(镇)”活动为基础,突出抓好全面清查摸排、强化房屋出租备案制度的落实、联打联防、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层层推动、步步推进、全面覆盖,最终实现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目标。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做到电视有访谈、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交流、校园有讲座,努力形成多层面的宣传教育格局。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人才市场、进校园、进农村、进车站(码头)”等活动,深刻揭露传销的骗人本质、手法及危害,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时机,积极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活动,全力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