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3758期 本期1531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4-02-28

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 增强贵州发展内生动力

——省工商局副局长丁琨就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特约记者 卜 锐

  据了解,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6日,省工商局副局长丁琨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为什么要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它的意义有哪些?

  丁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工商登记制度等是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这项改革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改革主要是促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界限,把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这是一项重要的举措,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将推动一些部门转变行政职能。二是从优化营商环境来看,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改革的举措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特别是对创新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这对于巩固当前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是有利的,也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工商登记制度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从长远看,这项改革将推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是从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来看,改革的举措能够在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上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把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所以使企业也增强了他们的信用意识。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

  丁琨:根据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要求和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精神,我们在深入学习、研究试点地区经验及国家工商总局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的基础上,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出了《贵州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外,其它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三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四是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五是强化信用信息公示,严格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记者:从今年3月1日起,企业“年检”改为“年报”有什么好处?

  丁琨:这次把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比如说过去的年检制度,经常有的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因此受到了很多的惩戒。现在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年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目的是突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作用,强化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与过去的年检制度相比较,这个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的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相关情况。

  丁琨: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涉及三大块的建设内容。一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条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工作制度等;二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台建设;三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机应用。由于涉及政府部门之间协同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舆论引导等市场信用氛围的形成,这方面的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台和我省的建设情况。

  丁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台是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信息抽查结果、受到行政处罚情况等信用信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台予以公示,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范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社会公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信用信息,逐渐形成企业自律、政府部门协同监管、社会监督的市场信用环境。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是充分发挥工商登记注册社会功能作用在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实施改革、落实“宽进严管”的重要保障,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成败。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暂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全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组成。省级要建成本地区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总局在各省级公示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互联互通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统一的门户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其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今年3月1日前,省工商局以现有的政府网站为基础,对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等系统进行改造和功能扩展,建成改革后具有网上公示、网上年报等主要功能的过渡系统;第二个阶段是3月底至今年底前,按照“面向应用、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差异屏蔽”的原则,采用分布式并行处理技术架构,建设满足改革要求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

  省工商局已于2013年12月底,完成了网上办事大厅的名称预核准、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变更登记、企业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变更、股权出质注销软件开发,并正式上线运行。同时,我省信用信息公示信息化平台(http://222.85.128.177:8080/xygs/)已于2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面向全国在线发布贵州全省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我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之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快捷方便地查询全国任意一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信息,了解其信用状况。下一步,省工商局还将尽快对系统进行完善,增加提供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受行政处罚情况、企业年度报告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查询,增加其它政府部门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查询,努力将这个系统平台打造成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发布的重要平台,为建设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奠定坚实的基础。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机应用的情况。

  丁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仅是登记注册部门要用,政府部门要用,社会成员也要用。我们强调企业自律,但也有些企业不自律,自律意识不强,有意无意地违法违规,这就需要政府加强监管,社会也要加强监督。政府监管,是弥补市场“失灵”,同时也要促进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发挥,维护市场秩序。政府监管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各个部门共同的事,必须协同监管、依法监管,二者缺一不可。社会监督既是对企业的,也是对政府的。在社会监督中,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担负着特殊的作用,其责任与一般的社会成员相比更重一些。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都是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这三个方面的作用,信息、信用至关重要。在市场监管体系内,信息应该是互通、共享的,只有把零散、单一的信息归集起来,才能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而大量的市场主体信息特别是基础信息掌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们有责任让这些信息更好地发挥作用。

  关于“宽进严管”的严,严就严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就需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机应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五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在全国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受限了,在其它地方登记注册的时候,也会受到限制。二是体现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不仅是在登记注册的时候,有商业欺诈、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直销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在一个地方受到处罚了,在别的地方也会受到限制或不同程度的重点监管。三是表现在政府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上,在一个部门被列入“黑名单”或异常名录,其它部门都会引起注意,进行重点监督。四是一个企业不管是在哪个地方违法,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都会给予关注。五是如何让“一处违法”企业的信息处处都知道,解决问题的基础就是要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好,把信息用好,否则“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就难以做到,“严管”就难以实现。

  记者: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意味着创业“门槛”降低,对于企业来说是利好的消息。但是,对监管部门来讲,“宽进”的同时更需要“严管”。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计划如何构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

  丁琨:“宽进”和“严管”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不上,“宽进”就有可能引起市场秩序的一些不规范,甚至一些混乱。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就是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扩大信息公示范围,实现信息资源的真正共享,使社会公众和政府各个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由大家共同约束它。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多年来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共同营造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都是对企业进行“严管”的措施,让大家都来关注企业的主体信息和它的信用信息,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同时,还要积极引导企业根据制度的变化健全自我管理的办法和机制,强化企业和股东自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好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行业自律和企业管理这方面工作的管理和支持。

  记者:要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这种抽查制度会是什么样的模式呢?

  丁琨: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这个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制定规则,通过电脑派位、抽签的方式,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主观的随意性。随机轮到谁抽查,就要深入全面地进行检查。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如果检查出大的问题,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也是此次改革面临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具体要采取的措施。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关于我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

  丁琨:住所(经营场所)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住所的规范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目前,企业申请住所登记,需要审查该场所的用途及使用功能。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日益增多,住所(经营场所)资源更加稀缺。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对住所(经营场所)的要求很低,但在企业登记时却需要审查房屋用途、提交产权证明等,一定程度约束了社会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限制了创业的积极性。我们在深入调研全省实际、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出了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工商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适当放宽“住改商”登记条件,允许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清洁、无噪音以及其它对环境污染小、人员流动小的企业使用住宅楼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授权市级政府具体规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2月20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黔西南州顶效工商分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业务股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岑家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