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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530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4-02-27

省政协文卫体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案建议——

举办全省民族民间戏曲调演及兴办戏曲学校

□本报记者 杜 薇

  民族民间戏曲承载着各族人民古老的历史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和心灵家园,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省积极推进多彩贵州建设和文化旅游业发展中扮演着文化产品提供者的角色。

  根据调研,贵州民族民间戏曲主要有:黔剧、花灯剧等地方戏剧;地戏、侗戏、布依戏、撮泰吉、仡佬族滚龙戏、苗戏等民族戏曲。其中:侗戏主要流行于黎平、从江、榕江等地的侗族村寨;布依戏主要分布在我省南部及西南部布依族聚居的册亨、安龙、兴义等县的布依族村寨;撮泰吉是仅存于我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裸嘎寨的一种彝族古老的戏剧。这些少数民族戏曲多由村寨的民间业余戏班自发传承,戏班一般有20多人左右,以自然村寨为基础,戏师为班头,逢年过节是其活动频繁时期。

  由于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剧目大多没有文字记录,主要靠历代戏师口传心授,且“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过去的一些剧本资料,也在“文革”中被作为“四旧”查抄焚毁。加之剧团、班社基础设施落后,年青人普遍对民族民间戏曲不以为然,以及纷纷外出打工,传承后继乏人,由此导致我省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传承发展面临严重困难,长此以往,恐将成为下一代人的“古老传说”。

  为推动我省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传承和发展,省政协文卫体委在十一届省政协二次会议期间向省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出台关于加强我省少数民族戏曲传承和发展的意见,由各级政府出面,分期分层次举行民族民间戏曲汇演:(一)有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县市,每两年举办一届县级少数民族民间戏曲调演,以推动本地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繁荣发展和扩大其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二)有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市(州),每三年举办一届市(州)少数民族民间戏曲调演,集中展示少数民族民间戏曲风采,重点发展本地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优秀剧目。(三)在以上两级调演的基础上,每五年举办一届全省少数民族民间戏曲调演,集中展示全省少数民族民间戏曲创作演出的优秀成果,扩大贵州少数民族民间戏曲在群众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推动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繁荣发展。

  各级少数民族民间戏曲调演,可以与旅游开发、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进行,使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发展融入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去。

  为发展和传承我省民族民间戏曲文化艺术,培养少数民族民间戏曲人才,省政协文卫体委还建议,结合当前我省实施“9 + 3”计划,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在兴建的100所职业技术学校中,将其中一所办成民族民间戏曲学校,给予适当的经费保障,以培养民族民间戏曲传承人:(一)在课程设置方面,既有文化课的内容,又要有专业课设置;在学习戏曲表演的同时,建议开设旅游开发、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课程,培养复合型人才。(二)在教学师资方面,除配备通用型艺术专业师资之外,可以考虑聘请民间艺人定期授课或举办专业性讲座。(三)学校兼具教学和研究双重功能。一是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戏曲库;二是搜集整理全省民族民间戏曲文献资料;三是在对民间戏班登记统计的基础上,定期对他们开展培训;四是在开发新的戏曲剧目方面做出努力,并对传统的少数民族民间戏曲的提升提供专业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