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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520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4-02-11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对十个领域改革事项50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细化分工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明确了2014年我省深化资源配置体制改革、深化实体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十个领域改革事项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扎实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60亿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0亿元;积极扶持各类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以上;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制定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城镇化“3个1亿人”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等50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细化分工。

  《分工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监督,问责问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方面,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未列入责任单位的相关业务关联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方面,实行台账管理、开展全程督查、组织专项督查,对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强化监督,问责问效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强化行政问责,因工作不力导致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将被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