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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9期 本期14848版 当前B1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3-11-28

  近日,我省在高校人才培养上接连创新举措,出台了《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拟建省属高校战略联盟课程互选管理平台,以“弹性学分制”为基础,积极探索培养高素质人才新模式。

“弹性学分制” ——

贵州高校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

□本报记者 曾 丹

  “弹性学分制”满足“个性化”需求

  11月21日,我省出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即日起,我省高校本科专业全面推行学分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本科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即可毕业。

  “此次学分制管理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修业年限。”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一般基本学制为四年本科专业的学生允许在3-7年内修读,基本学制为五年本科专业的学生允许在4-8年内修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学分的就可以申请毕业。

  “这种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学生的‘个性化’需求。”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一所高校的学子,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体系都是不一样的。这一举措,对那些基础不同的学生都有益:基础好的学得快可以早点毕业;基础差的接受得慢可以慢慢消化。

  据悉,实行学分制后,我省以学年制学制为基础,确定弹性修业年限:一般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3—7年内修读,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专业学生可在4—8年内修读。我省将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或学校认为需休学者可予休学,由学校保留其学籍,并确定其休学期限,但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所规定的修业年限,即四年制本科不得超过7年,五年制本科不得超过8年。

  《办法》规定,我省高等学校要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和最高学分数以及学分计分办法,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和进度,以学分为单位合理确定学生毕业、肄业、结业、退学等学籍管理规定;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尽可能扩大选修学分的比重;要设立创新学分,对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中的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学分。

  除了可以弹性修业外,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或学校认为需休学者,可以申请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限由学校确定,但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弹性修业的最长年限。

  “学生在课程考核合格后就能获得相应的学分。”省教育厅明确表示,如果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还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设立创新学分,对参加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奖者给予一定奖励学分。当然在校期间,如果你某一学期一门课也不选,或者每节课都选也是不可能的。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和最高学分数以及学分计分办法,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高校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等要求,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列入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科学确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的比例,要尽可能扩大选修学分的比重。高校在招生中要逐步实行按学科大类招生、分流培养。针对每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做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择和学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学生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

  推动全省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014年起,我省将在省属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互借等试点,以此推动省属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贵州将建立省属高校战略联盟课程互选管理平台,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同时将建立相关机制,通过教师互评、学生评教等方式,评选若干优秀课程,并将部分课程建设成为省级或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定期对各校图书互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根据各高校图书馆互借图书的册数,数字资源下载情况,评选图书互借工作优秀图书馆和优秀馆员,并给予经费奖励。

  “此举是为有效整合高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校优质、特色和品牌教育教学资源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途径。”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规划,原则上省属各高校开设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讲座,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等均可互选。明年起首先从通识教育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各级精品建设课)开始试点,逐步过渡到所有课程。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精心组织本校教师踊跃申报开课,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查,最终确定3-5门课程(2014年各高校推出3-5门通识教育课程)参加课程互选。各校根据确定好的课程,编排好课表(含每门开设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任课教师的姓名、职称,班级计划人数,上课时间及地点等),于每年12月30日前(次年7月30日前)将课表交给课程互选工作办公室。

  课程互选办公室每年1月10日前(次年8月10日前)在课程互选平台上发布各高校课程互选名单,各高校于每年1月20日前(次年8月20日前)在课程互选平台上发布互选课程的相关资料。各高校同时应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课程互选专栏,发布各高校课程信息、管理规定和最新通知,实现学生网上选课。

  创新举措探索高素质人才新模式

  “以学分代替学年,以弹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代替刚性的教学计划和学制,以选课代替排课,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安排个人的修学计划,甚至随时改变专业。”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学博士杜安认为,这一举措,能够增强了教师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这是和自主选课制度相对而言,学校可以把选课的人数作为评价老师教学的标准,从而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同时,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有利于因材施教,有效地开发学生的潜能。

  “有助于缓解集中就业压力,有利于学生就业。”采访中,不少大学生表示,对于非学分制教学的院校而言,学生可以提前一年或是半年就业,当其他大多数院校的学生还在为写毕业论文而努力,学生就可以在少的竞争压力下提前就业。

  “推进省属高校战略联盟,充分发挥各校优质、特色和品牌教育教学资源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高校间相互学习、交流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进行跨校修读课程,需报所在学校批准。课程的学习不受年级限制,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以开设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各有关高校教务处新学期开学时组织学生上网申报选课,并对学生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确认。

  “学生选课自由度的加大,容易导致学习缺乏集体荣誉感,给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采访中,也有不少老师和学生对新推出的举措表示了担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约束力较小,容易使学习组织松弛。

  对此,省教育厅表示,开课学校根据选课情况,组织选课学生试听。试听结束一周内,选课学生根据试听情况,决定是否选课。若不满意所选课程,可到所在高校教务处申请退选。学生所在高校根据学生最终选课情况进行确认,并向开课学校提交本校学生选课申请。开课学校对选课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将学生名单及课程等材料上网公布,并颁发听课证。学生参与跨校课程互选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可向开课高校申请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课程考试(考核)结束后,由开课高校寄送成绩单给学生所在高校教务处,学生所在高校教务处将学分计入学生总学分中。

  据了解,参与此次试点的9所省属高校具体为: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