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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9期 本期1454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3-10-01

本月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将获50%贴息

  近日,财政部发布《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通知》,从10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1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将获得政府50%贴息补助,支持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通知》称,对于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其中,除东部九省市以外,中央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75%,地方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25%。而对于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除东部九省市以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财政部表示,对地方财政部门自行安排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要与中央财政贴息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分离管理,分账核算。

  据悉,此前发布的有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相关规定将继续执行,其中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执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1日。财政部称,政策到期后,结合政策执行情况和国家就业形势进行修订完善,确保政策切实有效。

  (据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