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减免税尚有更大空间
□田锦凡
中国数量日众的小微企业,不仅贷款难广受诟病,税负重亦早已成疾。
庆幸的是,生计多艰的小微企业主们正在收获“福音”。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此政策一旦实在落地,将惠及全国小微企业600余万之众。
根据经济学常识,加税可能对企业投资带来“挤出效应”,减税则有利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属基本制度安排,免税、低税及补贴政策非常普遍。如芬兰是典型的高税负国家,但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税负很低,很多初创小微企业不仅无需缴税,创业前两年还可获医疗保险和生活补贴,可谓全无后顾之忧。芬兰经济在国际上具有极强竞争力,其对创业和小微企业的低税和补贴制度是一要因。
在经济增速持续回落、且有继续下滑迹象时,高层坚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同于过往大幅举债、扩大投资,决策者在简政放权时进一步减免税费,以激发民间经济之活力。此种宏观政策导向,与“供给学派”的主张相类似,是“放水养鱼”的务实之举;同时,新政还体现了公共决策向弱势群体利益倾斜的特征。
目前,大量小微企业虽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比不大,但对社会就业人员的吸纳却不小。仅以概算的600万户为例,据称其涉及从业人员或超过1000万人。因此,通过包括暂免相关税收在内的公共决策与制度改革,为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提供更大空间,不仅事关小微企业的群体生态,且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无疑,此次新政具有公平税负的积极涵义,亦为日后推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开拓了相应的空间。对社会民生而言,这肯定是一件大好事。
不过,本次对小微企业减税,按每月最高限额2万元大致测算,一年减税最多为400多亿元,从8月始则年内仅减130亿元左右;加上今年营业税改增值税(即“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推开,预计可减税1200亿元,在总规模约12万亿元的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中,合计占比仅为1.1%。另一方面,尽管小微企业受益免税的规模和人群较庞大,但实质获益并不算大。目前一般行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仅维持在5%—10%之间,免税虽可增加小微企业的利润率,却难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就此完成了优化。
可以说,对小微企业免税,只是盘活财政的第一步,是为扶持小微企业的“突破口”。下一步,为确保稳增长、保就业的宏观政策底线,政府减免税的力度还应加大。
当前经济内部“失衡”,主因在投资过高、产能过剩和消费不足,全面降低位居收入首位的增值税可对症下药。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降低税负有利促进消费,继而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若将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暂降至15%,即可减税5000多亿元,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或十分明显。同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亦应提高,第一步可从目前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5万元。须知多数从事加工制造和商品经营的小微企业,利润率仅为5%—20%,按现有政策,多数企业运营仍会相当艰难。
新政释放了重视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对比现实,政府极有必要建立长效支持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的优惠政策,可在不久的将来转为永久性政策,并明确惠及所有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