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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3-06-21


加大广告监测力度 提升联动监管效能

贵州工商标本兼治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本报讯特约记者 卜锐)6月13日,省工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7名专职广告监测员,经过3个月的业务培训,正式分赴全省广告监测一线,严密监测媒体违法广告。这是省工商局下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近年来,省工商局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通过组建广告监测中心、全天候动态监测媒体广告,整合广告监管资源、提升联动监管效能的形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全省广告违法率从2005年的54%下降到目前的1.72%。
  去年6月,省工商局在2009年组建省级广告监测中心的基础上,又投入270万元,分别在遵义、安顺等全省8个市(州)工商局设立广告监测分中心,实现了运用计算机自动监测方式,对全省市、州以上主流媒体广告监测全覆盖。监测范围从过去贵阳市省、市所属12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5份报纸扩大到现在全省28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21种报纸。
  为提高监测人员对违法违规广告的识别能力,全省工商系统先后组织4期广告监测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广告监测系统”软件应用技能、广告法律法规、商品广告分类标准、涉嫌违法广告判定相关知识培训,对于敏感性问题、疑难问题和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确保违法广告认定的准确性。
  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贵州省广告监测中心根据《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测结果运用及案件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制作监测报告,按程序报送广告监管处进行确认。对已经确认的违法广告,贵州省工商局通过下发违法广告停播整改通知书、约谈、公告、移送相关工商局调查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
  去年底,国家督查组针对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连续3个月广告违法率全国最高的现象到贵州进行专项检查。根据督察组意见,贵州省工商局牵头召开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形成《贵州省工商局关于对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同时,省工商局联合省新闻出版局共同约谈贵州日报报业集团、贵阳日报报业集团负责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2013年1、2、3月广告监测情况显示,两家媒体广告违法情况得到有效改善。省工商局已致函省新闻出版局,建议通过2012年度《出版许可证》年检。
  为建立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贵州省工商局充分发挥省级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的作用,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广告监管联席会关于对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虚假违法广告联合公告》等相关制度,对虚假违法广告实现联动监管。从今年起,全省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重点商品广告,凡每月单项违法率超过50%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文暂停发布此类商品或服务广告5天;整改效果不明显,次月同类商品或服务广告违法率仍超过50%的,暂停发布此类商品或服务广告10天;连续3个月,整改无效的,暂停此类广告发布业务。
  今年5月15日,贵州省工商局发布首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开曝光9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省食药监局对广告所涉及的部分产品已责令其暂停销售;对刊播虚假违法广告的7家媒体,当地纠风办立即介入调查,将追究刊播机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商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虚假违法广告所涉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