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统一配送
“确保黔南群众用药安全”
——访黔南州政协委员、州医药协会会长赵明镜
□本报记者 张远荣 丁双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其中药械流通是关系到能否安全用药的重要环节,受经济发展水平、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的制约,医药流通行业存在挂靠、过票等违法经营活动,不仅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蒙上阴影,出现事故无法溯源,无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导致偷税漏税,让国家遭受巨大损失。
医药流通配送行业,越来越被社会各界关注,政府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尤其是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经历了征求意见、修改论证之后,将于今年6月份实施,将为医药流通配送行业的发展带来新一轮洗牌。记者在2013年黔南州“两会”期间采访了州政协委员、州医药协会会长赵明镜。
据赵明镜介绍,按照新版GSP的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围绕保证药品质量的宗旨,从药品管理和人员、设备、采购、入库、储存、出库、销售等环节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GSP实施细则对药店的各个经营环节、经营条件都有详细的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硬件、软件系统包括质管制度、文件制度、原始纪录、人员培训等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比如企业硬件设施要齐全、科学,尤其是要配备养护室,而仓库则严格要求实行色标管理等等。通过层层把关,有效地杜绝假劣药品的进入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统计,我省医药流通企业有180多家,仅黔南州就有10家。2012年,北京市进行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商遴选,只保留了5家具有现代化物流能力的药品配送商,上海、苏州等地也对医药流通企业加强了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医药流通企业进行了淘汰。其中对医药流通企业的一项硬性规定就是必须具有超过15000平方米的仓储能力,有现代化的电子管理系统,对进出仓储的每一颗药品都要有记录。
2012年,在黔南州委、州政府的重视下,各相关行政部门通力合作,对全州药械采购配送行业进行了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打击了挂靠,过票等非法经营分子,规范了黔南药械流通领域的税收属地管理和财税应收尽收,为药械的追踪溯源和保障人民的安全用药起了积极地作用。
但是,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制约,黔南州在药械流通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每年需采购药械额度近20亿元。随着国家对医保投入的加大和深度覆盖,需求量还会进一步加大。而该州本土药械配送企业2012年度配送药械总额仅达到5亿元左右。剩余的份额全部由外地企业配送,给主管部门对药械监督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浪费了许多人财物力,也给那些非法经营分子留下了空间。依然还有少部分过票挂票的行为存在,也给药品的追踪和安全保障留下隐患。更主要的是税收大量流失。黔南州本来就是欠发达地区,这样下去,本土药企难以发展壮大,经济发展也受影响。二、由于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客观原因,一部分医疗机构对本土药械配送企业采取不信任,不配合,故意刁难的态度。三、基层的医疗机构用药配送不及时。由于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少,道路远,配送成本高,许多州外的药械配送企业不愿意配送。导致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特别是急救药品得不到保障,给基层医疗机构造成很大不便。
为了推动黔南州药械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黔南群众用药安全,赵明镜委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本着黔南州委、州政府“做强做大本土企业”的精神和参照北京市《2012年北京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商遴选及配送方案》的办法,从州内遴选出几家,在仓储条件,配送能力符合要求,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药械配送企业作为采购配送商,对州内各级医疗机构所需药械进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这样做的好处包括:易于药械的流通的监督和管理;政府不用浪费人力物力,几千万的税收就能做到应收尽收,造福当地人民;医药流通非法经营行为无生存空间,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净化药械流通环境;有利于培养州内安全高效,统一规范,优质集约的现代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二、行政主管部门对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引导,让其转变观念。三、建立本土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商后,借助地域优势和成本优势,使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问题迎刃而解。
黔南州委副书记吴胜华(右四)、州药监局局长赵智(左二)参加黔南医药协会成立挂牌仪式,黔南医药协会会长赵明镜(右三)、黔南药业总经理赵明昌、黔南药业副总经理王磊陪同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