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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03 00:00:00 原文作者:佚名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定于2008年7月16日至18日在贵阳召开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期三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胡锦涛、温家宝在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传达贯彻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精神;3、传达贯彻全国政协领导会见贵州省政协领导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传达贯彻石宗源书记在中共贵州省委常委会上关于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5、省政府领导通报我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6、协商讨论我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7、省长与部分省政协委员座谈;8、审议通过有关建议案等。
  二、会议出席人员:省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三、会议列席人员:在筑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机关在职厅级干部,各市州政协、省政协各地区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州地一名县级政协主席(黔东南州二名),省政协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请出列席人员于7月15日下午到贵阳市金阳大酒店一楼大厅(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北路1号,电话:7988888)报到。
  五、本次常委会议将分组讨论我省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届时将邀请省直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到会,进行面对面协商。请会议出列席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作好发言准备。
本次常委会议将邀请公民代表旁听开、闭幕会和省长与委员座谈会,请出列席人员准时到会,积极履行职责,展现政协委员的风采。
  会议期间,将安排半天时间集中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请出列席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会动态,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六、严格请假制度。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按照《关于政协贵州省委员会有关会议请假的规定》,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向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说明原因,并经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批准。
  联系电话:  (0851)6822201  6827090(传真)
                                                             
 
                        贵州省政协办公厅
                        2008年7月1 日 
 
 
(开幕会时间地点:2008年7月16日上午9时金阳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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