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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知识(之四)

发布时间:2022-03-01 15:35:14 来源:贵州政协报 原文作者:

  人民政协是根据什么方针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结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1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是什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中,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规定为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

  具体地讲,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括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两个联盟中各个方面的代表。对于大陆范围内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个联盟而言,它既是爱国主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必须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坚持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即1980年9月29日邓小平在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于包括广大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第二个联盟而言,其政治基础是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是团结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广泛联盟。在这个联盟的范围内,只要承认一个中国、赞成祖国统一,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的人,也要努力团结。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归回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统一战线工作的任务,就是要把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

  哪些人担任过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人民政协诞生以来,其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和名誉主席,一直由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杰出领导人担任。其中,一届政协主席是毛泽东(1949年10月—1954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二、三、四届名誉主席是毛泽东(1954年12月—1976年9月),主席是周恩来(1954年12月—1976年1月),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五届政协主席是邓小平(1978年2月—1983年6月),他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六届政协主席是邓颖超(1983年6月—1988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七届政协主席是李先念(1988年4月—1992年6月),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家主席;八届和九届政协主席是李瑞环(1993年3月—2003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十一届政协主席是贾庆林(2003年3月—2013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二届政协主席是俞正声(2013年3月—2018年3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政协主席是汪洋(2018年3月至今),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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