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欢迎访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协概况 >> 政协知识

提案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00 原文作者:

  提案的基本要求

  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中心工作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 主办:贵州省政协办公厅 黔ICP备17008417号-1

承办:贵州省政协办公厅信息网络中心 技术支持: 泰得科技

Copyright @ 2018-2022 GZSZX.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4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