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委员会人员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各该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摘自《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必备》)
常务委员会人员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各该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
(摘自《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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