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嫣委员:做好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3-01-19 13:02:15 来源:贵州政协报 原文作者:

  “在今年省两会上,我对贵州未来高质量发展怎么高质量、怎么发展,有了更清晰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多地思考如何更加务实、更加精准地聚焦问题和解决问题。”近日,省政协委员、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作为一位律师委员,李嫣今年尤其关注“做好诉源治理工作”领域,并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提案。

  李嫣建议,要增设仲裁机构,构建完善的诉源治理体系。仲裁作为独立于审判机关之外的解决纠纷的机构,其对于诉源治理的作用十分重要,但目前我省仲裁机构仅有三家,无法满足诉源治理的调解需求,与发达省份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增设仲裁机构,发挥仲裁机构的调解职能,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充分地分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法院负担,扩大诉源治理面积,对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诉源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合广大基层群众矛盾纠纷较多,基层法律服务力量不足的现状,建议将关口前移,强化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每季度选拔优秀人才进入调解组织,增加调解组织数量,提升调解人员业务水平及化解纠纷能力。”李嫣建议,要壮大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机制解决纠纷。

  李嫣说:“要针对基层调解员‘不敢、不会’调解的现实情况,不断创新培训形式,自主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基层调解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调解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要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员参加司法部门、调解协会举办的调解云课堂线上直播系列课程,有效掌握劳动争议、商事、家事等各类纠纷的化解技能。要加强宣传,通过小区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引导群众走进基层调解室解决纠纷,从而达到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要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科技保障,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借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络平台,联合法院、工会持续开展法律调解帮扶行动,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线上协调联动。要加强调解组织与法院的互联互动,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对接法院的绿色通道,对经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案件需要进行司法确认及后续执行时,法院应给予必要的便利,保障司法确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以期达到定纷止争、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目的。”

  “作为一名律师委员,我将不断学习、不断实践,认真履职、不辱使命,把工作重心放在妇女权益的维护和法律援助上,加大对二胎政策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注力度,充分发挥自己专业和界别优势,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帮助。”李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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