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我省农村学前教育问题的日益凸显,成为教育格局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对此,2010年,致公党省委在对全省农村学龄前儿童的教育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后呼吁:
大力推动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本报记者 蒋兴华
我省农村地区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发展学前教育,事关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缓慢,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仍有近2/3的农村幼儿没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与发达地区的学前教育情况相比,我省差距更是明显。如早在2001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将学龄前儿童的学前教育写入法案进行实施,建立一整套的学前教育保护措施,而我省至今尚未针对学前儿童的学前教育管理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也未针对学龄前儿童学前教育设置独立的管理部门,这使得我省的学龄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缺乏健全、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缺乏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管理与全面推动。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致公党省委成立了以主委、副主委、常委、专家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
调研组先后赶赴安顺市,黔东南自治州黎平县,毕节地区织金县、赫章县、大方县等,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访谈等方式,针对我省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除与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外,还与党内相关专家进行了交流,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获得了全国及全省学前教育总体数据。通过对比,调研组认为,我省大部分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学前教育落后。当前,我省学前教育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全省整个教育格局中的短板和最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滞后表现为:一是普及率低。我省的学前教育普及率不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周边省区相比也有一定差距。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如安顺市学前三年入园(班)率为41.15%,毕节地区学前三年入园(班)率仅为19.57%,赫章县学前一年教育入园(班)率仅20%。三是城乡差距大。四是发展缓慢。我省“十一五”期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班)率从2005年均37.1%提高到2009年均44.5%,年均仅增长1.85个百分点。
由于我省尚未针对学前教育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独立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使得我省的学龄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缺乏健全、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缺乏行政管理部门的统筹规划、管理与全面推动。
我省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国务委员刘延东在我省考察幼儿园时也强调,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以县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抽样调研,调研的对象包括:县教育局、幼儿园、老师、学生、村民等,通过深入调研,调研组了解到,我省学前教育存在如下几个不足:
一是学前教育机构总体严重不足。目前,我省公办幼儿园数量严重不足,全省公办幼儿园仅占幼儿园总数的30%左右,而且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市和县城,乡镇一级很少有公办幼儿园,尤其是农村地区。
二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财力限制和城乡分割的财政体制,大多数地方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很少,只能解决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的工资和少量的维护费用,不少幼儿园步履维艰。
三是学前教育机构软硬件质量亟待提高。通过多次实地调研,调研组了解到。我省大部分农村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人均园舍占地面积、园舍建筑面积均不足;活动空间狭小,卫生设施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图书和教具。我省的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不足、学前教育机构条件不规范,直接影响了我省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园率。
与此同时,调研组还了解到,全省农村地区的幼儿师资配备不达标且待遇偏低:一是师资配备少。大多数幼儿园班级未按2教1保配备幼教人员;二是师资素质技能低。非专业、不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顶岗现象突出;三是教师待遇偏低。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未能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工资及待遇偏低;农村幼儿园和学前班教师没有编制,有的聘用人员未订立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师资队伍很不稳定。
通过认真调研,调研组认为,我省存在大部分农村地区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落后,相关学前教育法规滞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机构的力量薄弱,各级政府作为发展学龄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
大力推动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步伐,使我省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根本性突破, 推动我省农村学前教育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致公党省委在对全省农村学龄前儿童的教育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后提出: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高度重视我省农村地区学龄前儿童教育,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我省的农村地区儿童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在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上,要始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应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二)是做好我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规划。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结合贵州实际,做好我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的规划。
二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针对我省农村地区学龄前儿童的学前教育,我省应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一)是省级财政每年应安排1亿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乡镇幼儿园建设和对农村困难家庭幼儿入园给予资助;(二)是我省学前教育经费要从中小学教育事业费中分列出来,单独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示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三)是由于我省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较弱,建议在国家用于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扶持农村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鼓励并支持多元化办学,迅速扩大覆盖面。(一)是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二)是制定《民办幼儿园促进条例》、《民办幼儿园管理条例》,把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对农村兴办的民办幼儿园在教学设备、安全设施、困难户入园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四)是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五)是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兴办幼儿园,将创办幼儿园纳入就业和创业促进计划,给予创业指导和经费支持。
四要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是对现有的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合格者进行注册登记管理;(二)是提高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三)是科学核定幼儿园编制。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按规定逐步配齐保教人员和职工。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四)是健全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
五要加强职能部门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针对学前教育设置独立的管理部门。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地区制定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学前教育机构实施有效地管理,规范办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就农村地区而言,不仅要建设更广泛的幼儿教育机构,也要对这些幼儿教育机构实施全方位监管,对他们的安全设施,食品卫生的管理,收费的监督,教育质量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度,让我省农村幼儿园在制度的约束下,办成、办好,真正为农村地区的适龄儿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