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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0-11-12


采纳政协提案建议

省政府切实加强苟坝会议会址保护利用工作

  本报讯  (方家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在先行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答复省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将在妥善维修、城乡规划和文物保护方面相互协调,切实加强苟坝会议会址保护利用工作。
  苟坝会议会址位于遵义县枫香镇。苟坝会议是继遵义会议之后,党中央于1935年3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在这次会议期间,毛泽东同志根据当时敌强我弱的形势,极力说服中央再次开会研究,作出放弃攻打打鼓新场(今金沙县城)的决定,使红军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在毛泽东同志提议下,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新 “三人团”, 以周恩来为团长,负责指挥全军作战。由此可见,苟坝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苟坝会议会址重要的文物价值是难以估量的。
  苟坝会议会址为黔北传统木结构瓦房,正房5间、左右各2间厢房。历经百余年风雨,加之年久失修,正方偏斜,瓦片脱落,屋顶漏雨,梁柱、檐椽、板壁、门窗腐朽,外墙上的红军标语随时有垮塌的危险。省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经过实地调研,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保护利用苟坝会议会址力度的建议》团体提案。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厅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省政府办公厅在办理答复意见中说:“下一步,会址得到妥善维修后,将积极支持其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新建‘苟坝会议会址陈列馆’和树立文物保护标示碑的工作非常必要,根据文物保护‘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省文化厅将督促、指导遵义县相关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并要求省市县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做好城乡规划与文物保护的协调工作,严格控制会址保护范围的建筑体量和建设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