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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6-05-26


黔南自治州加强政府与人大政协的联系

  本报讯  (记者  韦毓璋)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通知明确,州政府召开常务会,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州政府召开全体会议,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相关领导出席;政府部门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州性工作会议,应邀请联系该部门工作的州人大和州政协相关领导以及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出席;州政府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协常委会的安排,年内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一次通报并征求意见;州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应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协常委会或人大主任会和州政协主席会召开的内容要求,向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州政府及政府部门对州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州政协的建议、视察调研报告应及时研究并反馈意见;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重要工作安排,在上报州政府的同时,分别报州人大、州政协;政府部门对州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要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限内作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