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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8-12-05


松桃自治县政协制定优秀委员奖励制度

  本报讯  (唐松平)  近日,松桃自治县政协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优秀委员奖励制度》。
  县政协制定该《制度》旨在全面提升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委员履责资政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富有生机活力的委员工作机制,推行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制度》规定:一是委员应严格遵守《政协章程》,按时出席政协各种会议,并提出自己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自觉遵守政协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好以“参加一次深刻学习、参加好一次有意义的视察、反映一条有份量的社情民意、提一件有份量的提案、办一件有份量的实事”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三是强化对委员履职情况考勤、考核制度;四是严格委员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五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履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委员给予表彰奖励;六对不认真履责、不作为的委员,撒销其委员资格。据悉,该《制度》从2009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