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民主监督 推进财政工作
省财政厅狠抓提案办理推进自身工作上台阶
本报讯 (记者 潘 建) 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省财政厅办理的政协提案有124件,其中: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党派团体提案3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86件。在5件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中,省财政厅承办的就有2件。省委办公厅督办的8件提案中省财政厅协办4件。目前,上述提案已基本办理完毕。
——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明确具体。省财政厅始终把提案办理作为财政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厅党组多年来对提案办理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明确要求各处室办理提案要做到“四个务必”:一是务必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贵州”和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办理提案的重要性。二是务必注重办理实效,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办理工作不断促进财政工作。三是务必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让委员了解、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四是务必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厅机关对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考核这项制度,坚持好、执行好、落实好。
——创新办理方式,完善办理机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不断提高,提案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办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要求承办单位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办理方式,完善办理机制。为此,省财政厅着重抓了三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工作。厅机关办公自动化内网上专门设有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为建议提案办理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通过内网来办理提案,既提高了时效,又利于处室之间的配合和参与。二是实行主办处室负责制。有的提案内容常常涉及多个办理处室,办公室在交办提案时,明确主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协办处室将意见反馈主办处室,主办处室负责汇总整理形成答复意见,并与提案人进行多次沟通,尽量让提案人满意。三是突出办理重点。将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件、省委办公厅督办件和党派团体提案作为办理的重点,认真研究答复,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吸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落实和跟踪工作。
——加强沟通联系,实现“提”与“办”的良性互动。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倾听委员的呼声和要求,既是省财政厅改进工作作风、克服文来文往的答复模式的具体表现,又是增进相互了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提”与“办”良性互动的有效办法。省财政厅始终坚持“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才回复”这一基本原则,答复意见送厅领导审定前一定要先与委员沟通,并征得同意和理解。在具体办理中,各处室通过电话、传真形式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诚恳地报告办理情况,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行文答复。
——狠抓落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按照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在省政府2008年建议提案交办会上的要求,省财政厅把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代表委员反映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上来,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的重中之重。书面答复并不表明提案办理完毕,更重要的是看措施是否到位。通过提案的办理,量力而行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这既是委员的愿望,也是省财政厅提案办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对于提案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条件解决的,省财政厅积极采纳,努力克服资金需求和可能的矛盾,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提出解决的思路,为逐步解决创造条件。对已承诺今后解决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