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调研报告关注锰污染治理
松桃“蓝天碧水”工程取得实效
本报讯 (刘振斌) “要是没有各极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松江河及文山小河的水质还不晓得要受污染到哪个时候呢!”望着逐渐变清的河水,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感到高兴。这是松桃苗族自治县锰行业污染整治取得的实效。
湖南花垣、贵州松桃、重庆秀山三县交界地区的锰行业污染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2005年8月中央政策研究室《简报》第284期刊登了“‘锰三角’的剧毒水污染问题亟待解决”一文。胡锦涛总书记、曾培炎副总理分别作了两次重要批示,要求整治锰行业污染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务求成效。为此,松桃自治县政协组织委员多次视察工业企业生产的污染状况,并拟定了《打造“蓝天碧水”工程,加大锰污染治理的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合理化整治锰污染方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治理锰污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县委书记龙长春、县长龙海等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污染治理,对金瑞公司渣场、文山小河水污染及江桥、巴坳两村农作物受污染等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行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失之于管、包庇纵容、工作不负责、不依法行政、不作为或作为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察厅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规模企业积极配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污染防治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造成污染较为严重的鑫旺锰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自筹环保资金1102万元自行停业整治,整治时间最长的达7个月之久,最短的也有5个月。污染轻微的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等四家企业自筹环保资金1484万元边生产边整治。同时,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参与了监督锰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全县建立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环保监管,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锰行业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截至目前,锰行业削减废水排放量54.64万吨,总铬18.09吨,COD522.79吨,Mn2+19.64吨,其中实现了生产废水封闭循环,废水基本不外排,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大为改观。松江河及文山小河过去水体中总锰和氨氮含量分别超出国家地面水Ⅲ类标准10倍和50倍的污染严惩现象得到改善,改善上游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下游水质达到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