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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6-03-24


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汤 力

  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看望政协委员时提出了“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要论述一经提出,就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良好,“十一五”规划所描绘的美好生活蓝图,让老百姓充满喜悦和期待。但是,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市场,少数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是非、善恶、美丑观念混淆。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蔓延,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所以,“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提出恰逢其时。同时“八荣八耻”也显示,目前我们倡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而且要提升人的思想道德境界,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
  荣辱观念,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历来十分重视荣辱观念。“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格言警句,都说明古代的哲人志士将荣辱放到了与人格一样重要的地位。这是我们民族珍贵的精神财富,对我们今天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意义在于,一个现代社会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依然有自己的底线和准则。现代社会生活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道德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在我们这个急剧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必须树立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它应当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应当成为每个人做人的准则。所以,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在当前形势下明辨是非、区别善恶、分清美丑提出了新要求,将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未来五年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目标,结合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当前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势在必行。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那么,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向着更好更高的的方向发展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