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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7-10-19


以质量建设为中心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以完善机制为保障

绥阳县政协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讯 (周  军  陈天喜  王良友) 近年来,绥阳县政协始终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以质量建设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加强提案工作“三化”建设,不断推动工作创新,提案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加强提案工作“内三化”建设,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为激发委员撰写提案和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制定了《关于促进提案落实的办法》、《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提案法制社会联谊委员会的工作、明确职责,制定了《专门委员会通则》和《提案法制社会联谊委员会工作简则》;为规范建议案的性质以及提出、审查、办理的程序,制定了《关于建议案的试行办法》;为促进提案的落实,制定了《关于促进提案落实的办法》。组织十一期委员培训班,让每位委员都正确掌握了提案撰写格式和技巧。三是加强提案工作程序化建设。及时对接新《政协章程》及中央新颁发的重要文件精神,两次修订了《政协绥阳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使提案在征集、提出、立案、审查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加强提案工作“外三化”建设,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一是加强提案办理制度化建设。近年来,县政协就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主动同党委、政府沟通协商,提出具体的建议意见,得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制订了承办政协提案的四个制度,即《承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承办时限申报制》、《承办结果面复制》、《承办单位责任追究制》,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四制”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二是加强提案办理规范化建设。县政协结合县情实际,拟定《县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报经县委同意,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进行了转发。两办转发的《意见》,对提案的交办、督办、落实、办理、追踪、回访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用制度保障了提案的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提案办理程序化建设。县政府提出办理政协提案要把好“四关”,即单位科室负责人把好初审关、单位分管领导把好审批关、单位主要领导把好审查关、县政府分管领导把好答复关。今年又提出,办理政协提案,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牵头人、承办单位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将提案的办理工作又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坚持创新,提案工作步入良性运行轨道。为有效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县政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在全会前编印《提案参考选题》发给全体委员,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素材;在全会上将编印的《提案与办理答复选编》发给委员、相关领导和承办单位,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四年共印发四册计28万余字;二是革新审查立案环节,严把提案入口关。在全体会议期间,只征集提案,不审查立案,会上只作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会后再专门召开会议审查立案,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作并案处理,减少提案总量、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提案质量;三是立案后及时编印《重点提案汇编》,送县党政领导成员,使其知情,加强督办;四是加大督办力度,扩大提案的督办面。五是组织重点承办单位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复,彻底改变了“文来文往”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