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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2442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8-10-25

《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日前,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20年,9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计划》明确,我省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以上;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标得到有效控制;9个市(州)中心城市和贵安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防止雾霾天气发生;全面完成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计划》部署,重点防控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建成区、贵安新区建成区、仁怀市建成区。

  为保证计划实施,我省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开展专项攻坚行动,强化污染天气管控等。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支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0%以下。发展绿色交通体系,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35%。

  同时,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加强火电、水泥、化工、焦化、钢铁等重点行为和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

  《计划》还提出,要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畅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