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贵州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三网融合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支持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申请行政许可审批,省广电网络公司可经营增值电信等业务,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等。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根据《方案》,省广电网络公司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网络电话(IP电话)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省广电网络公司和中国电信贵州公司经批准在试点批文有效期内可继续开展相应业务经营活动。
与此同时,鼓励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对接。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的管理,其中用户端、计费管理由合作方协商确定,可采取合作方“双认证、双计费”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