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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7-02-15


省法院法警总队举办新录用司法警察业务理论岗前培训

  本报讯  (张 玮)  2月9日下午,省法院法警总队在政治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已进行1个月的业务理论岗前培训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进行考试,受训人员都达到优良以上成绩,为尽快熟悉业务,做好了思想准确和知识准备。
  去年省法院机关经过公开考试,招录了一批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针对这些同志均为地方院校毕业大学生,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司法活动不了解,业务知识不系统、不全面的状况,省法院法警总队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率先在全省法院对本级新招录的司法警察业务理论进行岗前培训。
  为搞好这次培训,切实取得实效,省法院法警总队坚持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教材》为依据,制定了详尽的培训计划。在培训的实施过程中,突出了以《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人民警察武器械具使用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培训;在共同科目上突出了军事队列、简易射击原理等;在专业知识上以抓好押解、看管、值庭、参与执行、安全检查等应用性、实用性业务理论为主,并组织新录用司法警察进行了实地庭审的司法警务活动参摩。在组织上实行领导负责制培训的方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内容、定时限;包教育、包学懂、包质量、包合格。确保了人员、时间、内容、质量的落实,达到了受训者明确认识司法警察工作的性质、任务、职权,掌握有关政策和法律知识,了解法院的基本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要求的目的。
  据悉,此次培训从1月4日到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