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本报讯(记者 田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今年我省将在贵阳市、毕节市、黔西南自治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由各市(州)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医改规划的总体部署,为巩固完善前阶段医改成果,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工作责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排提出,2013年我省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改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承前启后,着力在多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安排明确,今年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全力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二是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三是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四是要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执行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地方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定期督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省范围内的集中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地方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