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之前请政协协商 决策之中有政协意见
福泉市委重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本报讯(记者 韦毓璋)“把政治协商作为县委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作为县委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这是中共福泉市委的刚性规定。“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这是福泉市委书记张仕雄一再强调的工作要求。
中共福泉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以后,新一届市委在出台《中共福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坚持把发挥政协协商民主作用放在重位置。明确要利用政协全会、常委会议和市委召集的由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人民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协商会等形式,倾听他们对党委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对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市委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本届市委任期内至少召开1次政协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市政协工作的汇报;对市政协党组的请示、报告要及时研究、批复,积极帮助解决市政协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系市政协的副书记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指导;市政协主席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协党组成员和市政协各专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党委召开的全局性重要工作会议。市委工作规则特别要求,市委、市政府对重大工作事项的决策,都要通过政协协商讨论,并有政协意见和建议,否则,不予通过。
近两年来,张仕雄带头坚持主持召开市四家班子“4+2”周一碰头会议,请市政协主席参与协商讨论重大问题。自市四家班子换届以来,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和黔党发9号文件的意见》、《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决策文件,在出台之前,都分别向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进行专题通报,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
由于市委的高度重视,市政协委员的履职热情越来越高,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也在不断地提升。去年,委员们在参加调研活动中,认真思考,积极建言,形成的20篇调研报告,都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例如,《关于创建兴隆工业园区的调研报告》,张仕雄作出批示:“调研报告很具体、翔实,意见建议有理有据,操作性强。转华龙、杨勇、王泉明等同志阅研,提出意见。”委员们激动地说:“市委这样重视政协工作,我们的话还是没有白说。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和思考,积极履职,大胆议政,努力把话说准,更好地发挥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