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政协出台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
本报讯(黄梦香)3月19日,岑巩县政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了《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是岑巩县政协创新提案督办方式、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办法》规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岑巩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检查被评议单位办理提案工作情况、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安排布置情况、政协提案办理的基本情况或重点个案办理情况、在提案办理中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情况、提案回复后委员的满意度、提案建议意见的采纳情况、提案办理实效、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等情况。对评议过程中未得到整改的重要问题或被评议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由被评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继续整改。到期后,如存在的问题仍未改观或再次被评定为“不满意”等次,由县政协主席会议向县委、县政府通报情况,限期整改《办法》还对评议方法、评议原则、评议程序以及评议工作的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