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章检索
关键字: 标 题: 作 者:
正文 发布时间:2012-09-18


全国政协社法委在黔调研座谈会举行

张福森许仲林出席

  本报讯记者 王卫华)9月14日上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我省“刑事和解规范化问题”召开座谈会。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许仲林,省政协副主席陈海峰,调研组成员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李忠保,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王秀红、石见元、杨超、段正坤、李汉柏等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就我省开展刑事案件和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据介绍,在中央提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后,我省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尝试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050件,和解成功1719件,成功率达83.9%,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200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逐步摸索和推广在公诉案件办理过程中适用刑事和解,截止2012年8月,全省已有近半数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刑事和解工作,有效发挥了刑事和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座谈会上,我省与会专家建议,明确刑事和解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突出受害方和侵害方在刑事和解中的主导地位,明确刑事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充分重视司法机关以外的社会力量对刑事案件和解的作用。
  调研组一行对我省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省在刑事和解与救助对接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并将刑事和解重点放在侦查、检察阶段,严格控制刑事和解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合理的实行刑事和解制度。
  张福森对我省发展和刑事和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贵州的“刑事和解”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效十分明显。从座谈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贵州的“刑事和解”工作做得深、较规范、有创新。调研组一行将在贵州深入考察,进一步深化对贵州省情的认识,对贵州刑事和解规范化工作进行全面深入调研,并认真总结贵州省的好经验、好作法,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陈海峰高度评价了本次调研的作用和意义。他指出,把刑事和解引入刑事公诉案件处理范围,既为刑事司法提供了一个新的诉讼解决模式,同时也给依法办案和司法公正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和新考验。为更好地适用新刑诉法所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希望我省相关部门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科学推进刑事和解工作,以更好地调节社会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
  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杨涛主持座谈会,副主任王心海、专职副主任王德祥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