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夯基础 抓创新 促落实
——玉屏自治县政协提案工作管窥
□黄仕必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政协提案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以夯实提案基础,创新办理机制,加大提案督办力度为抓手,以增强委员履职能力,促进该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速转型、推动跨越为目标,实现了提出提案与办理提案的良性互动,开创了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夯实基础 不断提高提案质量
抓学习培训,提高委员撰写提案能力。近年来,该县通过多次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学习政协提案的由来及提案提出、审查、立案、交办、答复等相关知识,着力提高政协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坚持在每年的全体会议召开后,及时将当年的委员提案整理汇编成册发放到委员手中,方便委员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通过专题培训和相互交流,委员的提案意识不断增强,撰写提案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抓会前引导,为委员提出提案作准备。一是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通过玉屏政府网站、玉屏电视台、玉屏政协网站等途径发出征集提案线索公告,接受社会各界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政协提供提案征集线索,并将整理归纳后的提案线索形成提案选题,供委员调研和撰写提案参考。二是下发征集提案通知。坚持每年全委会议召开前下发征集提案通知,明确提案撰写的相关要求,引导委员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征集提案通知为委员深入开展调研和撰写提案工作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保证。
抓网上提案,提案提交更加方便快捷。为鼓励和方便委员积极履职,该县利用玉屏政协网开通了网上提案提交系统,实现了委员提案网上提交。改变了过去书面提交纸质提案的单一方式,使委员提交提案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还增加了提案透明度,为公众了解、监督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知情平台。委员网上提交提案,具有省时、省力、省资源的优势,一推出便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抓提案审查,严把委员提案质量关。有的提案由于受委员观察问题以及写作能力的局限,出现内容简单、文字抽象,或内容复杂、中心不突出、语言啰嗦等情况,县政协提案委在认真阅读委员提案原稿的基础上,反复推敲、琢磨其主要内容和主要意见,并及时与提案人取得联系,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充实,使提案中心更加突出,说理更加透彻,更具有可操作性。
表彰优秀提案,提高委员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激励先进,鼓励后进,该县坚持将委员撰写提案情况写进委员的年度履职登记表,作为每年评选优秀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对优秀提案和优秀委员进行表彰,进一步提高了政协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机制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政府领导领办,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作用。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政府办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根据分工,每位县政府领导每年领办1—2件委员重点提案,并将《县政府领导领办的年度重点提案分解表》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到各单位部门,既发挥了政府领导的行政监督作用,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为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县政府明确规定所有县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答复件,承办单位必须先送分管县长审阅同意后才能答复委员。
政协主席督办,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委员提案由政协主席根据分工情况负责督办,每位正、副主席还重点负责督办一件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点提案,并将县政协正、副主席负责督办的委员提案情况以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接收委员和群众监督。在提案督办过程中,县政协领导通过与承办单位领导约谈、会同提案人到办理现场调研、约请分管县长会商等有效措施,使委员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大都得到了认真办理落实。
专委会联系办,充分发挥专委会联系部门作用。为落实好《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和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根据承办单位将委员提案明确到5个专委会,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联系办理。既改变了由提案法制委独自负责提案工作的常规做法,又充分发挥县政协各专委会联系部门作用,提高了提案工作的办理实效。
完善部门承办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在每年的提案交办会上,县政府坚持将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明确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安排专人办理,坚持“会商”制度,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对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二是县委将政协提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承办单位的业务工作同考核,并明确规定:每办结一件提案为承办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加0.5分。三是县政协坚持在每年的全体会议上对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较好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通过不断完善部门提案承办机制,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提案的办理质量和实效。
政协委员参办,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一是将提案人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备注在提案件上,方便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联系。二是在提案交办会上要求承办单位与提案人要做到“三见面”:即办理方案告知提案人,办理过程请提案人参与,办理结果书面答复委员。委员不仅提出提案,而且参与提案办理,既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加强了承办单位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又提高了委员对提案答复的满意率。
新闻媒体跟踪办,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近年来,该县积极探索借助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推动提案办理,具体做法是邀请县内新闻媒体全程参与部分委员提案的办理过程,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加大提案督办力度,提高提案透明度。例如:通过《和谐玉屏》杂志、玉屏电视台相关栏目的报道,《建议在县城紫气路安装路灯》、《维修并规范北门桥至黔东民中的人行道,保障学生行走安全》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委员提案,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很快得到认真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