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陈海峰出席
本报讯(记者 顾怡)11月2日,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陈海峰出席。
会议讨论了《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表彰方案(草案)》;《关于表彰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的决定(代拟稿)》及受表彰的优秀提案目录和提案人员名单、受表彰的先进承办单位名单。
据了解,2008年以来,省政协共收到并办结提案2587件。其中,党派、团体、专委会、界别小组提案490件,委员提案2097件。
5月12日,省政协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评选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通知》,请各承办单位、省政协委员根据要求,推荐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截至7月底,共收到省政协优秀提案推荐材料77份,先进承办单位推荐材料41份。经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并根据提案工作实际,提出了初评建议名单。10月26日,召开了评审小组会议,经讨论评选出了优秀提案80件,其中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及界别提案40件,委员提案40件;先进承办单位40个。并于10月27日将初选名单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征求意见。在认真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出了此次会议审议的名单。会后,将按照要求,将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建议名单提请省政协党组会议、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陈海峰在会上讲话,他说,近年来,政协提案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办理政协提案成为党委政府发扬民主、广开言路、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研究、办理和落实提案,使政协提案成为党委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陈海峰指出,此次表彰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主要是为了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政协在履行职能、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进行评选,进而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提案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稳定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在评选过程中,既要考虑党派团体覆盖面,以及个人提案与集体提案之间的合理比率,使评选结果更具广泛代表性,也要避免片面追求绝对平衡的做法,从而真正发挥优秀提案评选的示范激励作用。
省政协提案委主任郝嘉伍主持座谈会。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礼全、赵维娜、姬保山、陈守勇、阮天茂,专职副主任陈卫国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