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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5-09-20


政协提案关注筑城城市形象

省市物价局出台相关措施 路边停车现象将逐渐减少

  本报讯记者 曾丹)近日,省、市物价局结合贵阳市停车状况,出台了相关措施,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车辆分类及收费标准等进行了规定。由此路边停车现象将逐渐减少,道路将相对畅通,城市形象将更加亮丽。这是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关于发展贵阳市停车产业创建文明城市》提案所取得的成果。
  今年2月,省物价局在接到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致公党贵州省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发展贵阳市停车产业创建文明城市》的31号提案后十分重视,并把该提案作为今年的重点提案来办理。据介绍,随着贵阳市经济的发展,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和道路交通量迅猛增长,停车难的矛盾日益突出,贵阳市物价局2001年制定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不适应贵阳市停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停车场建设滞后。目前贵阳市机动车约20万辆,停车场共有泊车位43520个,缺口达15万个之多。室内停车场绝大部分被占用,原规划设计要求的市中心地下停车场被挪作商场、仓库达16个之多。占道停车场挤满车,室内停车场“吃不饱”。由于停车位的严重不足,交通道路管理部门不得不将部分道路边沿划作停车场,按照占道停车收费的作价原则,此部分收费标准明显低于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由于占道停车场停车方便以及收费低,而地下停车场成本大收费高导致了这种现象。
  针对以上矛盾,贵阳市政府已责成各相关部门清理被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并要求贵阳市物价局调高占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用价格杠杆缓解路面占道停车的压力,有效提高室内停车场的利用率。市物价局对贵阳市占道停车场经营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拟定了按停车时段及道路级差进行收费的占道临时停车点收费标准,公安交警、财政等相关部门也将配套出台相应的收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