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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06-09-12


在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六年九月八日)

石宗源


同志们:
  省委召开这次政协工作会,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总结全省政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努力把我省政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在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中的重要作用。
  每届政协任期内召开一次全省政协工作会,这是省委为加强我省政协工作而作出的重要决定。上一次全省政协工作会议是在2001年9月召开的,迄今已有五年。五年来,全省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局面,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政协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十五”以来,我省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这一局面的形成,是与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分不开的。省委对全省政协工作的情况是满意的,对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谨代表中共贵州省委,向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天下午,孙淦同志还将就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如何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出明确要求。明天下午,黄瑶同志还将作会议总结讲话。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创我省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和优势。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重要思想,有力地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创立和发展;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全面开创了新时期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政协事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为推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今年2月,党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全面概括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作出的重大贡献,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主题、任务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指导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今年5月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我省实际出发,对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重视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我省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新形势下加强我省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集中体现在它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保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是胡锦涛总书记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反映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总要求和全部工作的根本主线。应该看到,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省整体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城乡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但总的说来,我省目前仍然是一个欠发达、欠开发省份。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既面临着许多难得的机遇和有利的条件,也存在着诸多严峻的挑战和突出的困难、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努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最重要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靠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苦干实干。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政协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种重要作用是由人民政协的性质、职能、组成结构、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所决定的。
  第一,从人民政协的性质看。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爱国者的最广泛的团结。就贵州而言,我们的共同目标,就是要在过去长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有利于从贵州欠发达、欠开发的省情实际出发,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被动为主动,更好地凝聚全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意志、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共同奋斗。
  第二,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我们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党和政府经常听取人民意见和建议、了解民情、把握民意的重要渠道。切实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既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途径。这一方面有利于下情上达,保证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既能充分代表全省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能兼顾少数社会人群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又有利于上情下达,促进全省各方面人士在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总目标下增进共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更好地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从人民政协的组成结构看。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联盟。作为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在于组织上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政治上有着最大限度的包容性,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最集中和有组织地反映各个社会阶层的意见和社情民意。我省政协委员分布于全省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在沟通各界、协调关系、增进共识、团结群众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对于促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共处,构建“和谐贵州”,实现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广泛团结,使各项决策能够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的利益,协调一致地共同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第四,从人民政协的工作原则看。人民政协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原则。这种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在人民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政协委员都可以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有利于我们在进行民主协商的过程中,既能听到支持的、赞同的意见,也能听到不同的、批评的意见;这有利于我们在作出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全面地把握形势,深入地研究问题,科学地完善措施,制定正确的决策、正确地执行决策。所有这些,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都是十分重要的。
  第五,从人民政协的活动方式看。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包括通过各种会议进行民主协商、组织委员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等集体活动的形式,包括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人民政协的各参加单位和委员运用这些形式开展工作的过程,是一个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是一个知情明政、把握大局,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凝聚力量的过程;是一个增进了解、消除误解,协助党和政府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过程。充分运用好人民政协这些有效的工作形式,对于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努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总之,衡量我省政协工作做得好不好,最根本的一点是要看人民政协的这种独特政治优势发挥得怎么样;检验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如何,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是否重视政协工作、能否充分发挥好人民政协的这种独特政治优势。面对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这一宏伟目标,人民政协工作只能进一步加强,而绝不能有丝毫的削弱;人民政协的作用必须得到更充分的发挥,而绝不能受丝毫的影响,政协绝不能成为“摆设的花瓶”。
  二、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开创我省政协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省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始终坚持人民政协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始终保持人民政协的鲜明中国特色、蓬勃生机和光明前途。中央的《意见》提出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七个坚持”的原则,是保证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和生命力的总纲,是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根本,我们必须自觉坚持、始终贯彻、认真落实。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实现党对政协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与党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谋求新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研究我省政协工作的思路、内容和目标,分析和解决履行职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政协工作的开展与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奋斗目标相适应、相协调、相统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认真总结政协工作过去的好经验、好传统、好做法,全面审视我省政协工作的现状,深入思考我省政协发展的未来,大力推进政协各项工作的创新,不断创造新鲜经验。
  (二)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任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是我省全部工作的根本主题。对于我们贵州这样一个欠发达、欠开发省份来说,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我省的政协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和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根本主题来进行,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作为自觉行动,找准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多献务实之策,多建有用之言,多立科学发展之论。要立足我省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要围绕国家机关行使权力、重大项目建设、部门作风转变搞好视察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贵州”贡献力量。
  (三)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必须把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贯穿于各项工作和一切活动中,在增强团结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在发扬民主的过程中增强团结。人民政协只有努力营造讲民主、促团结、求和谐的良好氛围,才能真正成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把不同党派、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团结起来,建立起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优势,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准确有效地传达到社会各阶层,把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迅速及时地反映上来,大力发挥政协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多做解惑释疑、达成共识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工作,为巩固和发展我省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环节。要坚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对中央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逐项建立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体系。比如,中央的《意见》规定:“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这表明各级党委、政府既是政治协商的对象,又是政治协商的主体,必须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决策程序,坚持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重要原则,建立健全政治协商的相应制度,使政治协商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又比如,中央的《意见》规定,“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这就要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并建立党委、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与政协加强联系、协调和配合的工作制度。再比如,中央的《意见》规定,在参政议政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协作和配合,对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这也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保证。此外,党委、政府领导参加政协有关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政协领导列席和参加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办理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制度,支持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考察制度等,都要建立和进一步完善。
  全省各级党委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中带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将其纳入党委制度建设的整体目标之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增强制度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主动与政协开展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配合政协开展的参政议政活动。能否认真采纳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到政协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特别注重建立健全对政协意见和建议的吸纳、督查和反馈机制,对政协提出的建议案、提案、调查报告和反映的社情民意,要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并作出答复。
  (五)要不断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中央的《意见》突出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明确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形成了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准确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的各项要求,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和加强机关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实效。一是要促进党派合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本地重大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并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二是要认真探索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根据人民政协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要适应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实际需要,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要组织好政协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各有关部门要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要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方便。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提出批评和不同意见的政协委员进行排斥和打击报复。要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在黔全国政协委员的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政协委员推荐、选拔、产生、撤销的方式和程序。推荐委员人选要坚持条件,既要考虑其代表性,也要考虑其参政议政能力和参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政协党组要掌握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长期不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要提出调整意见,报请同级党委研究,并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调整。因工作调动或自然减员的委员空缺名额应及时增补。五是要加强人民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县级政协是人民政协的基层组织,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调动各方面人士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县级政协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置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不断完善组织建设。乡镇党委应明确一名党委委员联系在乡镇的县级政协委员。六是要加强人民政协的机关建设。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水平。要加强政协机关的制度建设,保证机关工作协调统一、规范有序地运行。要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加强对人民政协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配备好工作班子,加强干部选拔、交流和任用,加大干部培训工作、挂职锻炼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各级政协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设置及机关人员编制,由各地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地实际,本着有利于政协开展工作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来予以确定。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全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
  (一)要把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作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摆上重要位置,着重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上加强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一两次政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政协工作,主动给政协交任务、出题目、压担子。党委、人大、政府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全省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做好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协换届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06〕14号)的部署和要求,把作风民主、经验丰富、熟悉统战政策、热爱政协事业的领导干部选配到政协领导班子中来,不断优化政协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要重视政协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和任用,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换届时,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在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省、市(州、地)政协中至少有1名专职副秘书长。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交流和任用,通盘考虑,一视同仁。要健全和完善政协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的制度。对政协重要建议案、重要提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责成有关部门搞好督办落实。要尊重、保障和不断扩大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应有的民主权利,支持政协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宽松的政治环境。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主动与各族各界人士交流情况、沟通感情、广交朋友,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政协工作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要大力支持各级政协积极履行职能。一是要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协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的重要渠道,也是广泛集中民智、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努力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及解决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关系地方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先协商后通过。二是要真诚自觉地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强化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是我们减少工作失误、克服不正之风、消除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人民政协各组成单位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调查和检查活动,积极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办法。对政协的批评监督要虚心听取、真诚采纳,努力做到认真而不敷衍、切实而不表面,真正把政协的意见、批评、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要扎实有效地推动政协的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主动通报情况,帮助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形势,熟悉情况,掌握政策,知情出力。要支持政协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各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协提出的提案、调研和视察报告、反映的社情民意,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办理,能够采纳的要及时合理采纳,并给予正式答复。
  (三)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人民政协中的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对于实现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肩负着重大责任。全省各级党委要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事关人民政协的重大问题,应注意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对政协党组的请示、报告,要认真研究并及时答复;党委也可委托政协党组召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传达重要文件,通报重大事项,协商有关问题。各级政协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要通过自己的工作,推动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识;要按照中央《意见》、政协章程规定和党委统一部署,配合党委有关部门研究换届时的有关问题。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是受党组织委派从事人民政协工作的,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政协章程,继承和发扬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四)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全省各级党委要把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宣传部门的总体部署,统一安排,认真谋划,抓好落实。要广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宣传我省各级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能的成绩和经验,宣传广大政协委员深入群众、关注民生,认真协商讨论、积极参政议政的生动事迹。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政协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支持政协在媒体开辟必要的专栏、专题,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要注意把握宣传基调,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要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人民政协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等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新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成员尤其要加强这方面知识的学习。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江泽民文选》,学习中央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培训班要将人民政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纳入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认真总结我省各级政协50多年的实践经验,坚持用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力求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要在各级政协机关大兴理论研究之风,充分调动统战部门、社会科学部门、高等院校等方面的研究力量,发挥政协委员中理论研究人才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理论研究队伍。
  (五)要积极为各级政协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支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开展评议,组织检查、视察等活动,为政协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大对政协的经费保障力度,把政协的会议、视察、专题调研等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并根据政协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地方财力的增长情况,做到逐步有所增加。要切实帮助解决政协的办公用房、基础设施、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十一五”期间,省和市(州、地)财政要继续安排相应资金帮助贫困地区基层政协解决实际困难,努力使其办公用房和工作条件有较大改善,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同志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充满希望,人民政协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全省政协工作水平,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