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律利剑遏制AI“偷脸”乱象
□孔德淇
近日,多个短剧平台出现违规AI短剧,不法制作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利用AI合成技术盗用艺人易烊千玺的肖像及声音,用于剧集创作与商业变现,相关维权声音呼吁平台全面下架、彻底删除侵权内容。4月6日,红果短剧发布专项治理公告,明确针对AI短剧素材违规使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已完成1.5万部作品核查,处置违规作品670部并曝光典型案例。(4月7日“中国新闻网”)
在流量至上的行业生态中,知名艺人的肖像与声音成为自带流量的“财富密码”,其商业价值与传播力无需多言。相较于花费重金邀请艺人出演、打磨优质内容,部分不法制作方剑走偏锋,凭借AI技术轻松实现“移花接木”,无需支付片酬、获得授权,便可将艺人形象无缝嫁接到各类短剧之中,借名人效应快速收割流量、兑现商业利益,堪称一本万利。值得警惕的是,易烊千玺被违规换脸并非个例。近年来,迪丽热巴、季冠霖等多位艺人接连遭遇AI侵权,从肖像盗用、声纹克隆到形象仿冒,侵权形式不断翻新、手段愈发隐蔽,折射出部分从业者唯利是图的浮躁心态。
这场AI换脸侵权风波,还暴露出短剧行业的深层乱象。AIGC技术的快速普及,大幅降低了短剧创作的门槛,但行业的合规意识、版权保护意识却未能同步跟上。部分平台审核缺位、治理滞后,对AI生成内容的版权核查流于形式;一些制作方心存侥幸,认为AI合成难以追责,肆意盗用他人肖像、IP形象,不仅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行业创作秩序。
必须明确的是,AI换脸侵权不是无伤大雅的“技术玩笑”,而是触碰法律红线、伤害创作生态的违法行为。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制作短剧并用于商业变现,已然涉嫌侵犯艺人的肖像权,若涉及剧情改编等内容,还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已有多个AI换脸侵权案例作出判决,无论是短视频博主被侵权,还是著作权人被侵权,法院均依法判令侵权方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彰显了法律对AI侵权行为的明确否定态度。
作为内容传播的重要关口,平台不能只做流量的搬运工,更要做合规的守门人。一方面,强化技术审核能力,建立AI生成内容的版权核查机制,从源头堵住侵权漏洞;另一方面,完善追责机制,对违规制作方从严处置,下架侵权作品、封禁违规账号,让侵权者付出应付的代价。红果短剧开展专项治理、下架违规作品,正是平台履行责任的体现,但这远非终点,亟待形成常态化治理、全链条监管的格局。
遏制AI“偷脸”乱象,更需法律利剑高悬。司法机关应加大对AI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让“偷脸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相关部门则需加快完善AI时代的版权保护法规,明确AI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使用规范。与此同时,权利人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AI时代的创作,技术只是基础支撑,健全规则才是长远保障。唯有让法律硬起来,让平台严起来,让侵权者怕起来,才能遏制AI侵权乱象,让技术回归赋能创作的本质,推动短剧行业摆脱流量浮躁,在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