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办理“走心” 群众生活“暖心”
——望谟县政协推动提案办理从“委员满意”到“群众满意”
□胡玉坤 王建雄
提案工作,始于“提得好”,成于“办得实”。
近年来,望谟县政协坚持不以“办了”为终点,而以“好了”为标准,通过深化协商机制,将提案中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切实推动提案办理从“委员满意”向“群众满意”实现实质性转变,诠释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多形式协商:提案办理贴着民心走
县政协注重通过多样的协商方式,使提案内容更贴近群众需求,办理过程更契合基层实际。
在提案遴选环节,严格执行“前置预审、集中会审、立案定审”的“三审”流程,引导委员聚焦中心、关注民生,深入调研,力求提案立意高、选题准、分析透、建议实。
积极搭建“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议事平台,印发相关工作方案与规则,通过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实地调研协商、专题视察协商等多种形式,对立案提案开展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协商。采取领导靠前指挥、部门承接办理、委室全程统筹的模式,确保立案提案办理协商全覆盖、见实效。
规范协商程序,着力打造协商品牌。充分利用“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园区协商”“景区协商”等平台,通过“一个领导班子、一个实施方案、一套建设标准、一份协商信息、一项评估机制”的“五个一”模式,深化“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品牌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提案督办和同类提案集中、综合提案联合协商。
抓好试点示范,推进办理公开。秉持“不以办复为办结”理念,推行办前了解需求、办中沟通进展、办后征求意见的“三协商”机制,并对列入计划的提案进行“回头看”跟踪督办。如,针对2024年委员提交的《关于加大伏开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因前期协商不足、资金未落实等问题未能落地的情况,县政协在2025年通过调研协商、“院坝协商”等办前协商方式,就资金渠道、设计标准达成共识,最终落实资金650万元,目前已启动规划设计。
制度化协商:为群众满意筑牢机制保障
县政协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委员能力,确保提案协商规范有序,从机制上保障“群众满意”落到实处。
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入门课、必修课,激发委员履职自觉,变“要我协商”为“我要协商”。通过举办全会前培训、履职专题培训、提案办理现场会等,为委员提升能力搭建平台。
完善协商制度体系,印发年度提案办理协商工作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各专委会对立案提案的跟踪调度职责,确保协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激发委员撰写提案积极性。加快提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畅通委员沟通渠道,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履职服务。
强化结果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有事来协商”程序,做到协商提案公开、协商成果公示、委员群众参与,不断提升群众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督办式协商:把提案成果转化为民生实效
县政协通过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推动提案建议转化为惠民实效,让“群众满意”从愿景变为现实。
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全程跟踪督办重点提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办理工作整体实效,确保提案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如,在2023年对《关于加大望谟紫茶品牌培育力度的提案》办理进行“回头看”时,茶企茶农提出了制定“团体标准”的建议;随后在2024年办理《关于推进紫茶标准体系建设的提案》过程中,县政协组织召开县委书记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座谈会,邀请相关部门、乡镇及茶企代表参加,凝聚共识,成功解决了标准化体系建设中面临的相关问题。2025年4月,《贵州省望谟八步茶》系列团体标准正式公布实施,有力推动了紫茶产业健康发展,获得了茶企和茶农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