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方仕平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6人)
(2025年7月30日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方仕平、陈坚、曾羽、魏明禄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刘晓星(女)、周胜华同志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接受方仕平、刘晓星(女)、陈坚、周胜华、曾羽、魏明禄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三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