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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7期 本期36974版 当前A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25-03-18

用立法给英雄“撑腰”


□戴先任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等30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的议案。(3月10日“澎湃新闻”)

正如议案指出,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关于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主要由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范,这也导致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认定标准不统一、保障措施不到位、执行力度不足等问题,部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不利于弘扬正气。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两高”报告中,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一个案例:社区矫正人员跳入赣江勇救落水老人,江西检察机关推动认定其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报告还显示,过去一年经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334人。巢某将持凳追打的滋事者划伤,徐某将非法闯入家中对其持续殴打的施暴者砍伤,广东、上海检察机关均认定属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检察机关通过公正裁判守护正义、弘扬正气,向全社会亮明了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序良俗的司法态度。

此次多名代表联合呼吁制定一部完整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们建议要明确法律性质;确定主体范围;统一认定标准;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强法律保护;强调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如明确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救助过程中免责的具体情形,消除公众的顾虑;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或者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依法予以追责等。

从国家层面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方面的法规,完善法律体系,有助于打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强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的“堵点”、痛点,更好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见义勇为者“撑腰”,让英雄更有“底气”。

同时,还要给见义勇为者更多“实打实”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才能激励更多人以英雄为榜样,参与塑造现代文明社会,更好促进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要通过制度性礼遇、社会性尊崇和实质性保障,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通过填补立法空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补齐的不仅是法治短板、立法短板,也是在补齐社会文明建设的“硬件短板”,让全社会的见义勇为正能量能够持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