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经济专题协商 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冯仕文
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深刻阐述的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之一。加强民生经济专题协商,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是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基本要求。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把民生经济专题协商作为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内容,提高思想认识,把准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平台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首先,要切实增强抓好民生经济专题协商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民生经济是一种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的经济模式,它主要关注老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生育、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经济活动都属于民生经济范畴。例如,政府加大在公共教育上的投入,建设新学校、更新教学设备、培养师资等,这部分经济投入可以提高民众受教育程度,属于民生经济的一部分;又如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其中涉及的资金运作和相关产业也在民生经济范围内。
发展民生经济的目的是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民生经济专题协商主要就是围绕民生经济相关议题,由政府部门,政协组织及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一起开展专题协商。比如,就如何落实促消费政策、提升居民消费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增加城市居民公共休闲空间等民生经济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充分发表意见、交流信息、提出建议,通过深入探讨找到民生经济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党委和政府民生经济决策部署的落实,以此推动民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让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活。
要充分认识到,政协组织加强民生经济专题协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多做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的要求,是坚持共同富裕、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要求。因此,要把民生经济专题协商摆到经济专题协商的重要位置,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精神抓落实,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其次,要正确把握民生经济专题协商的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抓好民生经济专题协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各项建议措施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确保不同群体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展开协商,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动委员“履职为民”;必须坚持利益相关方群众广泛参与,做到共商共建共享。
民生经济专题协商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和省关于民生经济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问题。如当前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城中村及危房改造、中小企业纾困、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等政策的落地落实。二是各级政府实施的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情况。如农村交通、水利和环保项目,城市居民15分钟生活圈建设,城市文化科技场馆建设等。三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如中低收入群体增收问题,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问题,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问题,城市社区适老化改造和助餐、生活服务问题,婴幼儿抚育及幼儿入托问题等。
第三,要准确把握民生经济专题协商的工作机制和基本要求。要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目标,提升民生经济专题协商质效。完善协商工作规则,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健全完善协商议题确定、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合调研、规范化程序化召开协商会议、协商成果转化应用等机制。加强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的协同配合,提高协商工作成效。
要巩固和扩大我省政协开展的“院坝协商”“社区协商”“园区协商”成果,建立健全广泛多层协商平台,打造民生经济专题协商品牌。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题协商,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和内容,创新建立数字协商平台,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凝心聚力的工作。
要准确把握民生经济专题协商的基本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让人民群众在推动发展中分享发展成果;坚持委员、界别广泛参与,形成协商合力;坚持持续推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持续用力;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民生经济专门协商能力建设。
(作者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