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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24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提升政协协商效能


□张建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强调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明确,人民政协要“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中具有独特位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断提升政协制度效能,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在进行的历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把握人民政协制度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关系


人民政协制度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化的优势。各级党政机关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以多种形式对国家重要政策、重点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协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保证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程序闭环,使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愿诉求和意见建议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人民政协制度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方位化的优势。各民主党派与全国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治协商制度,针对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与全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乃至各级政府施政治理等方方面面,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建务实之言,献有用之策,并在凝聚共识后于各界群众中宣传阐释党和国家出台的方针政策、增信释疑,实现建言资政和凝心聚力双向发力,做到了各领域和多层次的全方位民主。

人民政协制度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化的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全国政协共设34个界别,涵盖了我国8个民主党派、56个民族、5大宗教以及主要人民团体,全地域各阶层利益诉求均可在此进行表达和协商。政协在人民内部实现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从中央到地方,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民间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使得参与主体和参与内容实现“全覆盖”。


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效能建设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民政协工作全过程,全面强化党建引领,坚决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体制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各级政协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组织各类学习、开展党建工作、加强联系走访等方式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映照进每一位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心中。通过强化党建和理论武装,使人民政协更好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充分凸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政党制度优势。

驰而不息提升专门协商机构整体协商能力。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前所未有。政协组织参政履职时遇到的全局性前瞻性难题日益增加,为推动人民政协更好发挥协商民主优势效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不断创新协商工作形式载体,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政协组织整体协商能力。

一是丰富协商形式。要持续推进“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不断总结政协协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中的宝贵经验,坚持守正创新,在探索协商工作新形式新做法的同时注重形式匹配内容,程序与效率并重。如,省市县三级政协协同调研、联合点题协商,各级各地政协与基层联合开展的“院坝协商”“社区协商”等创新做法,要及时提炼升华经验做法,形成总结经验到实践检验再到规范运作的链条,将开展民主协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创新协商载体。人民政协作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门协商机构,要在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跟进人民群众感兴趣常使用的沟通工具,拓展不同意见观点交流碰撞、互动沟通的新平台新渠道,促进协商工作形式与时俱进,更趋高效。

三是提升委员协商能力。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深入推动政协委员更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同时,要继续拓展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协商、联络协调等工作广度和深度,形成推动工作的多方合力;在协商工作中引领委员强化问题导向,深化调查研究,提升委员自主调研能力水平,深入群众集合众智、谋划解决方案,提升建言献策质量;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建立强大智库,组织具有专业水准的社会各界人士在各自行道说准议透,弥补委员个人在某些领域专业知识不足的短板,探索形成资政建言的智力支撑;引导委员深入实践锻炼,提高同部门协商、同界别群众协商的履职能力,善于把专业意见转化为政策参考,担当好汇聚民意、利益表达的桥梁纽带;发力协商式监督,引导政协委员秉持公心愿监督、直言不讳真监督、有理有据善监督,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强化突出专门协商机构凝聚共识职能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将凝聚共识明确为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因此,凝聚共识是政协开展协商工作出发点和归宿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

把凝聚共识贯穿专门协商机构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广泛的协商议政中,紧扣国计民生、人民关切,通过委员广采民意、广集良策,通过协商聚合各方意见,积极引导各方面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促进决策优化,充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汇聚好人心和力量,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凝聚思想合力。

秉持求同存异广泛团结的理念。团结并非天然存在,也从不自发产生,需要专门协商机构去引导、去培育、去维护。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是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体,参加单位各方构成及其思想多元、诉求多样,政协要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方诉求,注重以道交友、以情感人、以理服众、以商求同,通过协商座谈、学习研讨、宣传宣讲、界别联谊、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渠道,耐心细致做好凝聚人心的工作,在润物细无声中广泛团结各方力量。

积极搭建凝聚共识平台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如委员活动日、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委员宣讲团等,组织委员讲述好政治协商故事、委员参政故事、民主监督故事;加强新闻宣传,尤其是新媒体宣传,凸显政协职能,形成政协宣传风格,扩大政协社会影响,用群众听得懂的平实语言生动阐释党的主张和国家大政;鼓励支持委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最新政策,答疑解惑引导舆情,传播政协协商形成的共识,寻求最大团结公约数。

【本文系2024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省政协理论研究特别委托项目《政协协商提升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的实现路径研究》(FJ2024TWZX003)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张建鹏系福建农林大学副教授】